压实各地法治建设责任  推动督察整改走深走实不畏严寒守国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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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68期:第01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12-24

压实各地法治建设责任 推动督察整改走深走实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第九次办公室主任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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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12月21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九次办公室主任会议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依法治区办公室主任丁绣峰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司法厅厅长白永平主持会议。

10月10日至22日,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组成六个督察组,由厅级领导带队,分别到12个盟市和20个自治区部门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实地督察。

会议听取了六个督察组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实地督察工作汇报。各督察组对督察工作总体情况和工作成效及督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汇报。

丁绣峰指出,开展实地督察是坚决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工作落实落地的重要举措,是自治区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着力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部署。总体上看,这次督察组织协调有力,敢于较真碰硬,真督实导,实现了精准发现问题、有效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的目标,要总结好督察经验,进一步积极探索更灵活务实管用的督察新方式。

丁绣峰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压实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从督察情况看,法治建设不平衡、不协调、推进不力等问题依然存在,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要深入分析成因、创新方法举措、压实各级各地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一定要切实履行好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职责,做到“四个亲自”,即对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把党和政府的工作全部纳入法治化轨道。

丁绣峰强调,要坚持结果导向,狠抓法治督察整改任务落实落地。明确责任分工,形成闭环管理,切实组织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要做好督察反馈,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以工作实效为出发点,反馈意见后要定期跟踪、督促,推进被督察地区和部门举一反三改进工作。要运用好督察结果,对各地各部门工作进行定性分析、定量评价,并纳入年度全面依法治区考核体系,实现专项督察与全面考评、实地督察与书面评价、发现问题与总结成效有机衔接。要发挥好督察利剑作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深入推进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丁绣峰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科学谋划好明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任务。按照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深入谋划、系统部署、进一步推深做实明年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要抓好依法治区考核工作,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要明确目标,紧紧围绕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围绕加快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落实。

(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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