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讯日前,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办案法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成功调解此案。
原告刘某和被告张某是东西相邻的邻居,案外人牛某与被告张某的房屋相对,三家中间的通道形成公共通道。因案外人牛某在家门口修建了水泥护坡,影响通道排水,导致被告张某家墙体受损。为维护其自身财产权益,被告张某在自家南房后墙修建了水泥培土,影响了公共通道的出行和出水,使得原告刘某利用公共通道出行及排水的相邻权受到影响。法官来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并邀请镇政府和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法官从多角度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打破了僵局,打开了心结,促使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苗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