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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64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12-17

74人被聘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库首批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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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为推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自治区政府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各行业专家在自治区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自治区司法厅决定建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库,经过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公开公示、集体研究等程序,确定了74名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库专家。12月15日上午,自治区司法厅举行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聘任仪式。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白永平出席仪式,为到会的10名专家代表颁发聘书并作讲话。

仪式由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贾莉主持,专家代表何卫平、吉雅、巴布在仪式上作表态发言。

白永平强调,新征程新使命,推进法治建设,需要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建立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库、聘任立法专家是深入推进立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形成立法合力的重要举措。做好专家参与自治区政府立法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智力支持作用,要靠良好的机制和配套的服务,需要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发挥各自优势,履行好相关职责,共同努力推进。

白永平要求,要拓宽发挥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作用的途径,精心组织自治区政府立法专家参与立法活动,把经过专家论证作为重要立法项目审查的必经程序,充分采纳专家提得对、提得准的意见并根据情况进行反馈;要广泛深入组织专家参与立法调研、培训,走出去、到基层,深入了解立法需求和基层实际情况,切实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及时为专家提供相关学习、工作资料和信息,主动加强与专家的日常沟通、协调,提前谋划、合理安排专家参与自治区政府立法工作任务,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力争形成最大合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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