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万吨高纯碳超细材料及热能循环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信息公众参与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将《年产1万吨高纯碳超细材料及热能循环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的有关内容及评价结果第二次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高纯碳超细材料及热能循环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高科技氟化工业园区西园区,经纬度坐标为E112°59′50.28″,N40°23′23.40″.建设性质:改扩建.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2592m2,位于骅扬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无新增占地,主要建设包括生产车间,配电室,循环冷却水池等.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0t/a高纯碳超细材料.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单位名称:内蒙古骅扬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党总.联系电话:18247406999.三,评价单位概况.单位名称:内蒙古汇朗环保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工.E-ma i l:291409761@qq. com.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本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如下网址附件1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6m3Dbx.ti6DZtXL0s7-GWLw提取码:j n62.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见如下网址附件2;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hNv93JeG_P3rWCSwjPodg提取码:m96p.七,提交公众提出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上述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填写并提交建设单位,反馈对本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意见看法。
内蒙古骅扬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
通告
内蒙古国电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退休职工李守仁,白坚勇,刘春生,因公司多方式联系无果,故采用本报公告知:请三位退休职工务必于2021年12月31日前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逾期仍不联系者,视同你们放弃在我公司的一切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你们个人承担.联系电话:15754883617
债权转让通知书
陈卫清:
根据2011年11月23日你对我所签署的欠条15000元,你方所有欠款未清偿完毕.本人已经依法将对你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欠条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王春辉.请你方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王春辉履行欠条中所有欠款。
通知人:郝建兵
2021年12月13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张换成:
根据2018年10月8至2018年10月15日你对我所签署的销货清单共计19219元,你方所有欠款未清偿完毕.本人已经依法将对你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及欠条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王春辉.请你方接到本债权转让通知书后直接向王春辉履行销货清单中所有欠款。
通知人:裴建伟
2021年12月13日
注销公告
内蒙古心飞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注册号150105000039037)股东会于2021年12月14日决议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公司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
注销公告
鄂伦春自治旗宏宇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150723M A0N 3Q BR 6J)成员大会于2021年12月9日决议解散合作社,并于同日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本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