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讯近日,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名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罗某,男,汉族,初中文化程度,1986年2月出生,于2018年7月14日被托克托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托克托县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罗某涉嫌诈骗一案由被害人康某某于2014年11月25日报案至托县公安局,托县公安局经初查后于2014年11月27日立案进行侦查,因该犯在逃,托县公安局于2015年11月30日对罗某网上追逃。2018年7月7日,上海市公安局民警在京沪高速安亭检查站进行检查,对一辆货车进行检查时,将罗某抓获。
经审查:2013年7月20日,犯罪嫌疑人罗某来到托克托县嘉和煤炭物流园区蒙利煤场,与蒙利煤场负责人康某某协商买卖煤炭事宜。罗某遂于2013年7月20日开始从蒙利煤场拉煤,罗某按时给蒙利煤场结清7月23日前的煤款184056元,康某某就对罗某产生了信任。后罗某称要往河北宣化电厂供粉煤,于2013年7月24日至7月31日期间,从蒙利煤厂拉走24车粉煤,价值30余万元,罗某于7月31日给康某某打款20万元,称剩余的煤款过几天就给,康某某看到罗某打款及时,对罗某就更加信任。2013年8月1日,罗某称宣化电厂急需用煤,给运煤车辆每吨涨运费15元到20元不等,当天就从蒙利煤厂拉走53车粉煤。次日,罗某再次雇佣了4辆车从蒙利煤厂拉走块煤4车,康某某当时就催促罗某打款,罗某称下午就打款。当日下午康某某未见罗青付款,就赶到了罗某暂住的宾馆,但是罗某已经退房走了。康某某只好电话联系罗某,罗某称,现在是周五不好打款,承诺星期一(8月5日)就打款。8月5日晚上,康某某还没有收到煤款,继续打电话给罗青催要,罗某谎称肯定会给他打款,后罗某将自己的手机关机直至停机,康某某就一直无法联系到罗某。
罗某将从蒙利煤厂拉走的煤炭运至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县洋河南镇凯顺煤场后,将煤炭变卖,所得煤款100余万元。罗某用该煤款偿还赌债30余万元,又用该煤款赌博,输掉30余万元,投资贷款公司赔了40余万元,将煤款挥霍一空。因联系不上罗某,2014年6月,心急如焚的康某某只好找到罗某父母的住处,后罗某通过电话联系了康某某,并于2014年7月2日写了一张欠条,让其妻子转交给了康某某。此后,罗某的父母也搬了住所,康某某再次无法联系到罗某。
2013年7月24日至2013年8月2日期间,罗某共从蒙利煤厂拉走粉煤77车,重3675.68吨,价值1176217元;块煤四车,重155.74吨,价值87214元,总价值:1263431元。2013年7月31日,罗某给康某某打款20万元,骗取康某某煤款1063431元,数额特别巨大。
(庞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