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讯为深入贯彻通辽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优化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提升司法行政服务水平,近日,通辽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闫佩林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督查司法行政“放管服”落实工作。
闫佩林实地查看了司法行政办事窗口,对司法行政审批工作的开展情况、“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落实情况和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情况进行了督察。
督察过程中,闫佩林对司法行政“放管服”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坚持深化改革,加大简政放权。要对照“放管服”改革清单,科学整合资源,进一步简化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加大规范窗口建设力度,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业务工作也要在网上网下同步推进,让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不留死角。二是要坚持从严监管,规范执法执业。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和依法行政,规范事项办理程序,简化行政许可和审批流程,使“放管服”改革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督察工作,结合行风评议,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司法行政审批机制。三是要坚持为民导向,提供优质服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思想,规范各类事项的标准体系,优化完善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把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最高标准,切实把服务群众的事办好,让人民群众真正“最多跑一次”就能完成司法行政事项审批,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更高要求。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