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李岩峰)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以“专业化监督十恢复性司法十社会化治理”模式为牵引,不断提升检察建议司法权威,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全市检察机关不断探索实现刑事惩罚与公益补偿并举工作模式,力求破解公益损害“轻刑化”与损害修复“高成本”之间的矛盾,在检察建议“有效性”上下功夫;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部门积极联动,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质量,增强检察建议内容具体性、可行性及恢复性司法指导,在检察建议“可行性”上下功夫;积极落实张军检察长将检察建议做成“刚性”的要求,创新推出“检察建议+”工作方法,在对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的同时,以函的方式附向该机关提供或推荐各地针对所涉问题治理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检察建议“落实性”上下功夫。
自2015年公益诉讼试点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93件。行政机关收到督促履职整改的检察建议后,积极整改落实,整改率达95.9%。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恢复非法开垦占用的草原104273.14亩,恢复被损毁国有林地2399.72亩,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9亿元。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起案件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公益诉讼案件、全区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