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丹)12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在自治区新闻办举行。
据介绍,《规划》是全区未来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已经确定。《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15项重点任务:一是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二是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三是构建清洁低碳现代能源体系,四是强化能源节约源头控制,五是控制重点工业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六是控制城乡建设领域二氧化碳排放,七是控制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八是有效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九是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十是提高城市适应能力,十一是提高农牧业适应能力,十二是提高林业适应能力,十三是提高生态脆弱区适应能力,十四是提高人群健康领域适应能力,十五是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我区《规划》主要突出“一条主线”,预计到2025年,初步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与高质量发展相协调、与生态环境保护相融合、与节能减排相协同、与碳达峰碳中和相统筹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新格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峰,低碳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进一步提升,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效增强。为确保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可量化、能执行,《规划》确定了“十四五”期间碳强度、能耗强度、能源消费总量、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林草覆盖率等12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9项,预期性指标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