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乌海,该市以“十小平安”建设为载体,积小平安为大平安,从2016年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采用聘请全市安委会专家库专家,组成考评组对申报市级“平安校园”的学校进行考评验收。通过4年的努力,评选出市级“平安校园”示范学校63所,占全市公办学校的96%,2017年申报自治区级“平安校园”20所,全市16所学校被评为自治区级“平安校园”。
严格实行全封闭管理,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作通行证,以供学生家长进出校园,实行实名登记,登记证件信息准确无误才可发放通行证进出校园。
加强校园“护学岗”建设工作,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和城市执法等有关部门,持续加大校园周边综合整治力度,在学校上下学时段,与校内带班领导、值班老师和家长代表组成“护学岗”,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
开展“周末爱心班车,铺设安全回家路”出租车进校园活动,周末放假时段,引导有资质出租车进入校园指定位置,接送学生回家,为学生出行提供便捷服务。
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要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人员、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严格贯彻落实各校园食堂、超市“六个不得”。全市公办寄宿制校园全部实现食堂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达A级,占比100%,并全部实现“明厨亮灶”达标率达100%和“4D”管理模式达标率100%。 (乌海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