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近日,司法部作出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乌海市海南区司法局拉僧仲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海勃湾区司法局新华西司法所所长冯燕、海南区司法局拉僧庙司法所所长解永锋被评为“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
拉僧仲司法所是海南区司法局在拉僧仲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现有工作人员5人,政法专项编3人,社区民生志愿者2人。办公用房面积300余平方米,一楼设有所长室、社区矫正报到室、档案室、谈心谈话室,目前所长室和社区矫正报到室已投入使用。二楼设有人民调解室、会议室、接待大厅,目前全部投入使用。其中,接待大厅设有四个窗口,分别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法治宣传;会议室功能包括各类集中教育学习及工作会议。司法所配备了警车、电脑、电话、LED大屏等设备,并建立了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制度,形成了以制度促工作、以制度管理工作的良好机制。
近年来,在市、区两级司法局的指导下,拉僧仲司法所加强规范化建设,以人民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到队伍建设走在前、化解矛盾冲在前、普法教育干在前、社矫安置帮教做在前,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建设成为一级司法所。
冯燕,系海勃湾区司法局新华西司法所所长,2005年,20岁出头的冯燕走上了司法行政工作岗位,16年如一日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在工作中坚持队伍建设走在前,人民调解冲在前,普法教育干在前,社矫安帮做在前,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发挥基层司法所的各项职能,为维护辖区稳定打下扎实的基础,赢得了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2018年8月,冯燕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全区“金牌调解员”和“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多年来,她以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为已任,不断充实、完善、调整人民调解组织。2016年至2020年,她参与调解各类疑难纠纷30余起,调解金额330余万元,其中因工致伤致亡纠纷10起,赔偿金额近200万元。
解永锋,系海南区司法局拉僧庙司法所所长。从事司法工作20多年来,他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职能和任务,认真做好司法所的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安置帮教、法治教育宣传与社区矫正等各项工作,积极协助拉僧庙镇政府开展依法治镇工作。
在司法战线上工作的20多年,解永锋始终把自己当成一颗螺丝钉,钉在基层,服务群众,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为维护辖区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2008年、2016年、2020年他先后获得“个人三等功”;2019年获得司法部“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先进个人;2021年获得自治区司法厅标准化建设先进个人。
在司法战线上工作的20多年,镇里的人只要遇到麻烦事,第一时间就会想到解永锋,经他调解的矛盾纠纷没有一起激化或者转化为刑事案件,没有一个当事人不是心服口服。每一起矛盾纠纷的成功调解都令解永锋感到欣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凭借着对调解工作的热爱、责任和坚持,也收获了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他用心血和汗水向社会递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体现了司法工作者的价值,树立了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光辉形象。
(白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