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讯近日,一女子不戴头盔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被乌兰察布市兴和县交管大队处罚。
兴和县交管大队路勤民警在巡逻过程中,一辆无牌摩托车在兴永植物园丁字路口向东200米处时驶入民警视线,民警当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该名驾驶人是女司机。
经查问得知,该摩托车驾驶人赵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普通两轮摩托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告知赵某无证无牌驾驶机动车、骑行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并向当事人讲解了无证无牌不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的危害。赵某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表示以后一定会吸取教训,绝不会再犯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兴和县交管大队依法对赵某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50元;对赵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罚款2000元的处罚,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最终对赵某处以2050元罚款。 (贾秀方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