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案款发放现场。马腾摄
呼和浩特讯“在法官的全力攻坚下,今天,公司的两起执行案件全部履行完毕,法院对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和合法权益发挥了推动作用,为企业撑起了‘法治蓝天’。”在昨天举行的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两级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中,拿到执行款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赵海成有感而发。
今年以来,呼铁两级法院认真贯彻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决策部署,突出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整治,在执行案款集中清理等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截至11月16日,呼铁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026件,执结766件,执结率74.66%。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97.53%,终本合格率100%。首执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等多项指标位列全区前列。在法定期限30天内,呼铁两级法院正常发放执行案款共计1.4789亿元,涉及案件349件。
在集中发放案款活动中,呼铁两级法院共设立5个案款发放现场,现场发放执行案款299万元,涉及23件案件,18名当事人领取了案款。
其中,呼铁中院发放了两起案件的案款,两起案件均为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裁决庭庭长王常生说:“执行案件找人难、找物难,尤其是保证保险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没有贷款,查找起来难度更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两起案件全部执结。” (梁瑞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