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雪英)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决策部署,充分展示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成果和教育整顿成效,推动全区法院系统“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再提速,11月1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的相关要求,全区各级法院与全国各级法院同频共振,在自治区高院分会场开展“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
活动以视频连线形式开展,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主会场,自治区高院会同呼市中院和赛罕区法院、新城区法院、回民区法院、玉泉区法院在高院一楼大法庭设立分会场,各中、基层人民法院分别设立执行案款发放分会场。
活动日现场,自治区高院与12家中院分别进行视频连线,各中院执行局局长依次报告辖区执行案款清理情况及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的宣布下,“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正式启动。
据了解,全区各级法院设立108个案款发放现场,通过线上与线下“双线并行”的方式有条不紊地开展发放案款工作。活动当天,全区各级法院在136名人大代表、114名政协委员、110名律师代表,23名特约监督员见证下,现场为1715件执行案件中的1594位申请人共发放案款29066.23万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
活动当日,记者在高院一楼大法庭分会场看到,呼和浩特市中院、赛罕区法院、新城区法院、回民区法院、玉泉区法院共49名当事人在自治区高院活动分会场领取到案款,领取案款现场高效、有序。申请人对此次行动十分满意,认为法院能够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对法院执行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本次活动是展示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的有力举措,是深入开展“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阶段性成果的体现,全区各级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再接再厉,持续发力,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具体实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