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晒出上半年工作“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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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7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8-21

正风肃纪不停歇 打“虎”拍“蝇”不手软

自治区纪委监委晒出上半年工作“成绩单”

本报记者●梁瑞虹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8月17日上午,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8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情况,并晒出了案件查办、专项工作、信访举报受理和巡视监督等有关工作的“成绩单”。

精准施治:

严惩厅局级、县处级干部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稳住反腐败高压态势,稳住审查调查安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上半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方针,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共处置问题线索16466件,立案44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521人,分别增长53.4%、24.6%、9.8%。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严惩不贷,严肃查处了自治区水利厅厅长付万惠、赤峰市原副市长于文涛、自治区扶贫办开发办公室副主任王幂生等31名厅局级干部和乌海市海南区委原书记苏和等268名县处级干部。加强防逃追逃追赃工作,共追回外逃人员8名,其中,红通人员1名。

据介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反映一般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全区共谈话函询2552件次,同比增长41.8%。通过强化日常监督,全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313人次,同比增长22.3%。其中第一、二、三、四中形态占比分别为72.6%、19.4%、4.3%、3.7%,第一、二种形态占比超过90%,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逐步拓展。

专项整治:

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聚焦“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持续推动全区党风政风根本好转和基层政治生态净化修复,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上半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问题374个,处理48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96人,同比分别增长67.7%、58.7%、51.8%,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36期420起,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曝光6期31起。

今年年初,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措施,聚焦脱贫攻坚、政府债务化解、政府资金管理、党内政治生活、基层社会管理“五个领域”,严查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四种行为”。上半年,全区共立案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问题6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20人,组织处理55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7期295起。

此外,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全区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8人,组织处理504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5期363起。

在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方面,全区共立案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83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5人,组织处理291人,移送司法机关5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73期337起。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全区共立案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2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在基层“三务”公开监督工作中,全区立案查处“三务”公开问题1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9人,组织处理109人。

坚定立场:接受各方信访举报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举报工作,为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力支持。

上半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5235件,同比增长127.35%。其中,来信14455件,占41.02%;来访7437批次,占21.11%;来电8165件,占23.17%;网络举报4576件,占12.99%;其他方式举报602件,占1.71%。总量中,检举控告类23877件,占67.77%;业务范围外和无实质内容信访举报11255件,占31.94%;申诉类36件,占0.10%;批评建议类67件,占0.19%。

据悉,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抓好专项整治工作问题丝索梳理排查,筛选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基层涉黑腐败等方面的信访举报455件和“拍苍蝇”行动问题线索126件。

同时,在全区旗县以下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上访变下访”专项活动,压实基层责任,推动矛盾化解。要求每个旗县(市、区)纪委每年至少下访解决10件信访问题,每个乡镇(苏木)纪委每年至少要下访解决1件上访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通过走村入户、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排查化解矛盾。

整肃立规:

重点督办移交的“三个清单”

今年3月中旬至下旬,自治区党委巡视办派出两个督查组,深入20个旗县(市、区)和4个厅局,对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二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同时,对移交的立行立改清单、追责问责清单、问题线索清单办理情况进行了重点督办。

共向被巡视党组织移交立行立改清单168件,已全部办结,查处问题123个,处理党组织58个,处理干部315人,给予党纪处分68人,政务处分24人,组织处理90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其他方式处顿时132人次。清退追缴资金310.14万元。

共向被巡视党组织移交追责问责清单197件,已办结190件,共问责党组织72个,问责人员544人,其中给予组织处理18人,党纪处分70人,政务处分4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其他方式处理411人次,追缴资金414.25万元。

共向被巡视党组织移交问题线索清

单969件(包含巡视期间巡视组移交的有关信访件),已办结862件,共处理干部26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54人,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97人,移送司法机关两人。

被巡视党组织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在认真处置“三个清单”的同时,通过举一反三,自行排查梳理问题和问责清单331件,已办结249件,共处理党组织144个,处理干部434人,其中给予组织处理13人,党纪处分117人,政务处分32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其他方式处理268人次,追缴资金36.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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