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权利转让及催收通知债权转让通知分类信息■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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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6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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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告

满洲里宏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8106504416XA,经股东决定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组成员为:于亚南,牟晶,万海涛,万海涛为清算组组长,请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满洲里宏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逾期客户通告书

致本行逾期贷款客户:

俗话讲“好借好还、再借不难”,借钱还款是每个借款人与银行的约定义务,也是金融借贷市场的不变准则。和谐的营商环境与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需要您与银行共同营造。现在,您的逾期行为已极大的影响了本行信贷资产质量,望广大客户遵守承诺,重拾信用,主动履约,通告如下:

一、自治区各盟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已成立惩戒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联合整治专班,强大的惩戒力量已进一步增强。

二、公职人员直接贷款或担保贷款形成不良的,相关纪委监委将通报公职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依规、依纪、依法督促还款,您的工作可能会受到影响。

三、有还款能力但仍心存侥幸,恶意拖欠贷款的客户,如您继续不履行还款义务,本行将再次加大清欠力度,通过申请保全、查封拍卖、司法拘留等方式维护债权,全额追缴贷款本息。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3条的规定,如您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构成犯罪,可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拘役、有期徒刑或者罚金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则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作罚金处罚。

请您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积极与我行联系并磋商还款事宜,希望您直接偿还贷款或形成继续履约还款计划。否则,您的逾期行为将直接影响您的家庭、子女、工作以及其他切身利益,您也将受到相关法律制裁。

特此通告

联系人:东胜蒙银村镇银行资产保全部

联系电话:0477-5125524

鄂尔多斯市东胜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公 告

李建军:

鉴于您已将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远鹏星河国际花苑小区1号楼1单元502号的房屋转让于张俊兵、岳青梅。请您务必于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与受让方张俊兵、岳青梅一同到远鹏小区产权办公室,办理上述房屋转让确权审核手续。如到期仍未办理的,办事处、居委会与远鹏公司将依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分户登记工作的通知》([2021]2-29)文件的精神,根据受让方提供的房屋已转让的相关材料,将上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直接办理到买受人名下。若您对上述房屋的产权存在争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您的书面异议材料提交到远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未提交产生的不利后果,都由房屋转让人承担。

产权办公室:玉泉区范家营一路远鹏星河国际佳苑1号楼5层。

电话:16604879293(产权办公室)

特此公告

公告人:张俊兵岳青梅

2021年11月17日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李灿旭,身份证:370982********1815:你于2021年6月10日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已连续旷工3天以上;姚阳平,身份证:612527********7415、程即平,身份证:612526********0855、吴元宾,身份证:371328********0091,3名同志: 你们于2021年6月25日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已连续旷工3天以上;

梁春成,身份证:230221********0756:你于2021年6月26日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已连续旷工3天以上;

王军峰,身份证:142326********3013:你于2021年7月7日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已连续旷工3天以上;

彭松丁,身份证:370831********1514:你于2021年7月12日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已连续旷工3天以上;

杨宝玉,身份证:152722********7337:你于2021年7月15日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已连续旷工3天以上;

刘洋,身份证:370982********1814:你于2021年8月5日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已连续旷工3天以上;

王佳齐,身份证:130221********0031:你于2021年8月28日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已连续旷工3天以上;

冀彦军,身份证:140931********0018:你于2021年8月30日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已连续旷工3天以上;

黄振前,身份证:370920********1615:你于2021年10月1日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已连续旷工3天以上;

张骏浩,身份证:370406********7432:你于2021年10月5日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已连续旷工3天以上;

张安宁,身份证:370982********0615:你于2021年10月16日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已连续旷工3天以上;

和法存,身份证:370982********1811:你于2021年10月21日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已连续旷工3天以上;

吕志强,身份证:152701********0011:你于2021年10月28日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已连续旷工3天以上;

以上16名同志,你们均已严重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根据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考勤管理办法》及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累计旷工超过3天者做除名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之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我公司决定从2021年11月18日起解除与你们的劳动合同关系。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你们在30日内到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你们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内蒙古西蒙悦达能源有限公司

电力满都拉煤矿

2021年11月17日

■遗失声明

李文龙15210219761207361X,遗失内蒙古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开具的东达安苑小区22号楼1单元502室的购房收据一份,收据票号0087370,金额507560元。声明原件丢失,复印件真实有效。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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