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艳丽:群众需要就是我工作的价值田永伟:业精于勤  行成于思温璐清:正义在路上阳光在心中
第09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246期:第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11-17

温璐清:正义在路上阳光在心中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回顾20多年的执业生涯,内蒙古赫扬(乌审)律师事务所主任温璐清认为每一个执业律师除了不断充实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好自己的职业规划,更重要的是要保持对职业的执着和激情,不断激励自己去挑战新的高度。

1998年大学毕业后,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的温璐清,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走向执业道路。由于没有办案经验和技巧,始终无法承办重要案件,直到2006年,已执业8年的她几乎没有任何收入。但她从未放弃,而是在这8年之中,脚踏实地地跟随资深律师继续学习深造。从2006年年底开始,温璐清终于能够正式独立办案。

有一个案子给温璐清触动很深,那是一对带着年幼孩子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打工的小夫妻,丈夫为了增加一些收入,低价购进长虹电视机进行销售。然而,好景不长,公安机关以夫妻二人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将他们当场抓获。在这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温璐清亲眼目睹了这对夫妻的老人孤苦无助的样子,她更加意识到自己肩上所担的重任。一次又一次的会见、阅卷、查证,向有关单位提交书面的法律意见,最终法院判决丈夫有期徒刑三年,妻子处以缓刑,幼小的孩子终于得到了妈妈的陪伴和照顾。直到今天,温璐清仍然记得夫妻俩在法庭上流下悔恨的泪水。那一刻,温璐清是欣慰的,因为律师应有悲天悯人的情怀。

从业20多年的时间里,温璐清意识到很多案件当事人,其实就是因法律意识淡薄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于是,温璐清从2010年开始毅然加入了公益律师的行列,担当起了法律援助和义务法律咨询的责任。温璐清长期在内蒙古经济生活广播电台、鄂尔多斯广播电视台汉语新闻综合广播、鄂尔多斯广播电视台文体交通广播栏目以直播的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并为广大听众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每周在广播电台讲座8次8小时,11年共计4600余次,给6万多名老百姓解答法律问题。她担任多个政府机关、企业、街道、社区、嘎查的法律顾问并承担法律援助工作,进学校、企业、监狱、社区、行政机关开展义务法律讲座300余场。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