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胡凤枝将一家村拆迁改造村民回迁安置证遗失,补偿安置协议编号:0022309,被拆迁房屋信息:区位:A区、占地面积:240平方米、编号:A425,安置房信息:位置:G地块,面积:91.93平方米,楼号:13号楼,房号:东A13号楼2单元1203号,特此声明。
徐永栓将蒙AK683挂车辆道路运输证遗失,营运证号:150102000560,营运证遗失。声明作废。
不慎于2021年10月20日将鄂尔多斯市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公章丢失,现声明作废。
将鄂尔多斯市绒仕服装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天赋支行的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为J 2050005292101,声明作废。
2021年11月12日
■公 告
被继承人张焕文的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
被继承人张焕文(男,1931年10月5日出生)的遗嘱继承人张顺于2021年11月8日向我处提出遗嘱继承公证申请,并称:张焕文于2005年4月22日在我处立有一份公证遗嘱,遗嘱内容为张焕文将其个人所有的位于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大街10号街坊41楼16号的房产在其去世后留给张顺所有。现张焕文已于2007年5月28日死亡,我处受理此遗嘱继承公证申请后,特发出公告,请持有与张顺所持有的公证遗嘱相对抗的其他遗嘱的合法继承人及受遗赠人,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我处提交该遗嘱,如在期限内未向我处提交,公告期限届满,我处将为张顺出具遗嘱继承公证书。
包头市方正公证处
2021年11月12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俊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王瑞平与你单位、内蒙古众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回劳人仲字〔2021〕180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2年1月20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二号楼二楼220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20日之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申请人具体仲裁请求事项为:王瑞平(回劳人仲字〔2021〕180号):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30日工资4583元;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960元(11960元/月×0.5个月×2);4.请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9月2日期间的法定社会保险;5.请求被申请人支付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9月2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23920元(11960元/月×2个月)
回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
■债权转让公告
王建军、白斯琴、鄂尔多斯锦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债权转让人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债权受让人魏忠泽于2021年10月29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债权转让人对你们所享有的并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2021)内0627执异741号执行裁定书所确认的借款本金459078.39元、另加利息、罚息、迟延履行期间双倍利息以及诉讼费用等债权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人魏忠泽,与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由债权受让人合法取代债权转让人成为你们的债权人,你们直接向债权受让人履行(2021)内0627执异741号执行裁定书判决的还款义务,现予以公告。
债权转让人: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债权转让公告
王建军、白斯琴、鄂尔多斯锦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债权转让人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债权受让人魏忠泽于2021年10月29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债权转让人对你们所享有的并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2021)内0627执异742号执行裁定书所确认的借款本金221735.83元、另加利息、罚息、迟延履行期间双倍利息以及诉讼费用等债权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人魏忠泽,与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由债权受让人合法取代债权转让人成为你们的债权人,你们直接向债权受让人履行(2021)内0627执异742号执行裁定书判决的还款义务,现予以公告。
债权转让人: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债权转让公告
王建军、白斯琴、鄂尔多斯锦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债权转让人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债权受让人魏忠泽于2021年10月29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现将债权转让人对你们所享有的并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2021)内0627执异743号执行裁定书所确认的借款本金216161.42元、另加利息、罚息、迟延履行期间双倍利息以及诉讼费用等债权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人魏忠泽,与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也一并转让。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由债权受让人合法取代债权转让人成为你们的债权人,你们直接向债权受让人履行(2021)内0627执异743号执行裁定书判决的还款义务,现予以公告。
债权转让人: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2日
■仲裁公告
北京卓然迈迪克医疗器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付玮与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新劳仲裁字[2021]第427号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1年11月12日
■通 知
鄂尔多斯市旺正园林绿化生态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欠你单位工程款102.84万元(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绿化项目12.04万元、2010年东胜区生态建设荒山绿化和植被恢复工程90.8万元),截至2021年11月,你公司均未来办理。现我局依法通知:要求贵公司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联系办理。如逾期不办理,我局将择机依法将该款项向公证部门提存,并依法追究贵单位的违约责任。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
2021年11月12日
■寻人启事
我院特困人员李改梅 (身份证号:150105196505030027),2013年1月由呼和浩特市救助站送来我院,于2021年11月7日因病去世,现登报寻找其亲属,请于登报之日起60日内与我院业务室联系,逾期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由我院处理其后事。
联系电话:(0471)2835200 13948811214
呼和浩特市社会福利院
2021年11月12日
■仲裁公告
内蒙古星游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王娜与你单位劳动报酬、赔偿金一案(新劳仲案字〔2021〕564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21年12月15日上午09时在呼和浩特市通道北街与快速路交汇处东南角(原呼运大院元福酒店楼)三楼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院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于开庭后15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劳动争议仲裁院
2021年11月12日
■声 明
蒙DD6912农用车于1995年已卖给赤峰市开运机械公司,绿本、身份证复印件都已交付鲍经理,期间一直没办理过户手续,此车如出现任何问题都与本人无关,本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
声明人:张国军2021年11月12日
■声 明
呼和浩特市瑞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登报声明丢失并且声明注销本公司七辆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
蒙A79312道路运输证号150102002511
蒙A79612道路运输证号150102002508
蒙A79391道路运输证号150102002576
蒙A81589道路运输证号150102002776
蒙A80771道路运输证号150102002778
蒙A79873道路运输证号150102002577
蒙A76271道路运输证号150102002517
呼和浩特市瑞发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