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讯10月22日,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人民法院邀请呼伦贝尔市某司法鉴定所鉴定人,为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受伤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
原告陆某受雇于被告王某从事地面防水工作,原告在工作过程中被房顶彩钢瓦砸中,受伤后立即送往满洲里中俄友好医院进行救治,住院10天后转院至哈尔滨进行治疗,经诊断为:右额、左顶骨骨折,右侧面神经损伤,头皮下异物。原告在诉讼中提出司法鉴定申请,要求对其伤残等级、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护理依赖程度进行司法鉴定。被告则主张原告的伤情系其自身延误治疗造成的,故申请对原告陆某自身是否存在延误治疗以及其延误治疗行为对其自身所受伤情的过错参与度进行鉴定。
满洲里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调研室)受理鉴定申请后,因考虑原告受伤后行动不便,避免往返异地鉴定加重当事人的不适,经与鉴定机构沟通,邀请鉴定机构到受伤当事人家中进行查体鉴定,此举减少了双方当事人往返路途的奔波,提升了司法辅助工作的效率。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满洲里市人民法院切实将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动力,把暖心服务送到人民群众的心坎里,让更多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石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