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资山讯近日,乌兰察布市卓资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人某金融机构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王某某的住所地进行约谈,被执行人声称该借款被他人所用,本人没有履行能力,只有向他人追偿到位后才能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责令其报告财产情况,王某某未如实报告其所有的住房,该住房未进行房产登记,刻意逃避执行。
近日,该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王某某再次进行约谈,严厉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后果,但被执行人王某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该院于当晚依法对王某某实施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