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10月29日,全国司法所工作会议以视频形式在北京召开。司法部部长唐一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部长左力主持会议。自治区司法厅设分会场,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戴燕,厅机关有关处室局负责人、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内蒙古自治区16个“全国模范司法所”和22名“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在会上受到表彰。
司法所作为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神经末梢”,肩负着重要使命。自治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把建好建强司法所作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中心和服务群众的先导性、基础性工程来抓,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聚焦基层基础建设。切实巩固司法所组织机构,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圆满完成了自治区司法所达标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目前,司法厅命名了26个示范司法所,400个一级司法所,占全区司法所总数的40.2%,全区司法所全部达到建设标准。二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和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队伍培训。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2020年以来表彰先进个人200名。三是聚焦矛盾纠纷化解和重点人群管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四是以司法所为依托,健全完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两全”“两快”的重要指示精神,实现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苏木、乡镇、街道全覆盖。健全完善苏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k智能机顶盒用户达到280余万户。整合法律服务队伍,为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五是全区司法所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全区司法所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活动,落实农村牧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挥嘎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