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曹安妮)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多措并举,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落实,并于近日通报了该院第三季度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0件。
该院及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与全体干警及其家属签订《检察人员“三个规定”承诺书》。此外,该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落实情况月通报制度,在做深、做细、做实上持续发力,使逢问必录、如实记录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