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闫利民通讯员冯娜)近日,通过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顺利执结跨越两年的旧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申请人姜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鄂托克旗法院依法判处王某归还姜某借款本金14万元及产生的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姜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线下调查等方式始终未查到王某的可供执行财产,无奈之下,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姜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立案后,鄂托克旗法院向被执行人王某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在近两周的时间里,先后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及工作地等寻找。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在王某家中等到王某并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通过法院干警一番释法析理后,王某真正认识到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表示愿意还钱,该案成功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