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包头市圣堃工贸有限公司将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注册号:150221000009854,声明作废。
包头市圣堃工贸有限公司将银行开户许可证丢失,核准号:J 1920003917301; 账 号 :001700498500039;开户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光支行,声明作废。
王彦宠《出生医学证明》,性别:女,出生日期:1997年5月3日23时30分,生于乌兰察布市商都县医院,母亲:郝俊兰,父亲:王贵,出生证编号:N 150151016,声明作废。
李一晨《出生医学证明》,性别:男,于2019年11月5日10时07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母亲:谭宏娜,父亲:李东升,出生证编号:T150160251,声明作废。
李一然《出生医学证明》,性别:女,于2019年11月5日10时04分在霍林郭勒市人民医院出生,母亲:谭宏娜,父亲:李东升,出生证编号:T150160250,声明作废。
李鑫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三联丢失,票据号码:0020596244,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蒙粤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将银行密码纸遗失,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支行,账号:155633224719,法定代表人:任文宽,声明作废。
蔡金莲不慎将回民区乌素图塞外安康新居4号楼1单元1201号公租房合同遗失,编号为GHM 20170381,特此声明。
2021年10月1日
注销公告
包头市圣堃工贸有限公司(注册号:150221000009854),股东会决议于2021年10月1日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了清算组,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本公司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包头市圣堃工贸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日
公告
索何顺、索弟弟:
鉴于您们已将位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远鹏星河国际花苑小区1号楼3单元604号的房屋转让于赵德喜、刘凤兰。请您们务必于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与受让方赵德喜、刘凤兰一同到远鹏小区产权办公室,办理上述房屋转让确权审核手续。如到期仍未办理的,办事处、居委会与远鹏公司将依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房地产遗留项目不动产分户登记工作的通知》([2021]2-29)文件的精神,根据受让方提供的房屋已转让的相关材料,将上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直接办理到买受人名下。若您们对上述房屋的产权存在争议请于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您的书面异议材料提交到远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未提交产生的不利后果,都由房屋转让人承担。
产权办公室:玉泉区范家营一路远鹏星河国际佳苑1号楼5层。
电话:16604879293(产权办公室)
特此公告
公告人:赵德喜、刘凤兰
2021年10月1日
注销公告
鄂托克前旗蒙白农牧业经济专业合作社,注册号:152724N A000025X,经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合作社经营,并拟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本合作社申报债权,特此公告。
鄂托克前旗蒙白农牧业经济专业合作社
2021年10月1日
更正
李艳:
本院原刊登于2021年9月10日《内蒙古法制报》14版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与被告李艳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与被告李艳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应为“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与被告李艳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特此更正
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法院
202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