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模;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当今政法干警队伍中,正不断涌现出一批忠诚担当、实干为民、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英模人物。他们是时代的精神坐标,是社会的价值引领。
让我们一起了解英模———王旭光的故事。
王旭光,来自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守护者。2002年大学毕业后,王旭光曾以企业法律顾问、执业律师等身份参与法院的诉讼案件,以代理人的身份参与庭审时,王旭光对审判席就有了一种由衷的向往。2010年,王旭光如愿考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不论在审管办、研究室、刑事审判庭,还是在基层法院的领导岗位,王旭光始终保持初心不改,只为追求心中的公平正义。
2015年初,王旭光被任命为研究室主任时,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调研水平在全区12个盟市中排名下游。王旭光深入思考,找准切入点,对症施策。一方面强化制度机制保障,出台加强全市法院司法调研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调研成绩作为法院中青年干警评优评先和提拔任用的硬性条件,组织创办《乌海审判》、举办法官学术论坛、搭建干警业务交流学习平台,挖掘聚合优秀调研人才;另一方面,我身体力行,深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撰写的多篇实务文章被《内蒙古审判》《人民司法》刊登、结合办案经历发出的司法建议被评为全区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关于电动三轮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问题的案例分析被《人民法院报》刊载,并入选全区法院首批参考性案例。经过全体调研骨干的不懈努力,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7年全区法院调研单项考核中跃居第一名。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王旭光是这场伟大斗争的见证者和亲历者。
2019年初,针对涉黑涉恶案件查办反映出的“软暴力”“套路贷”等问题,王旭光进行了大量的分析研究,在两高两部指导意见出台前,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出台了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处置“套路贷”和“职业放贷”的工作指引,乌海市公检法机关就联合会签了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会议纪要,中央督导组及内蒙古高院扫黑办都给予高度评价。王旭光先后为全区各级政法机关讲授“套路贷”犯罪、非法讨债型犯罪课程十余次。
2020年4月30日,在全区,乃至全国都具有重大影响,由中央督导组督办的“6·28”易连峰等人涉黑案,起诉到了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党组指定王旭光作为该案主审法官。面对检察机关移送来的如山案卷,王旭光压力是巨大的。王旭光和审理专班的同事们群策群力、相互信任、相互依靠。他们按照项目管理模式,首创挂图作战法、图表支撑法、分段小组合议法,倒排工期,对全案200余项实体、程序任务逐一分工认领。我作为承办人每日调度、每三日汇总。6月9日,历时6天的庭审顺利结束。法庭上,面对54名被告人、66名辩护人、10人公诉团队,王旭光调度有序、繁简得当,被告人、辩护人权利保障到位的同时,庭审高效有序。多名来自北京、上海的辩护人在庭审间隙交流时表示,即便在一线城市,也少有法官具有如此娴熟的庭审驾驭能力。该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的审理经验和涉案财产裁判经验被自治区高院领导点名表扬,新华社、中央政法委长安剑、人民法院报等权威媒体对案件审理工作予以报道。
易连峰案刚刚结束,吕舜等27人涉黑二审案件、原通辽市委常委辛金山保护伞案,中央督导组回头看督办的通辽市“河西王”关成志等36人涉黑案又接踵而至。这些案件,院党组仍指定由王旭光主审。看着团队成员们刚刚缓和的气色,王旭光于心不忍,但作为团队长、主审法官,只能咬紧牙关、身先士卒,每天即使再晚,王旭光都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从阳春三月到冬季的第一场雪,扫黑攻坚终将成为这一代法院刑事干警最为深刻的记忆。从2020年4月30日受理易连峰案,到12月10日关成志案宣判,240个日日夜夜中,团队成员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地完成了组织交付的艰巨任务。
王旭光都忘记了多久没有去看看父母,多久没有陪妻子孩子吃顿饭,每次拿起电话都是匆匆应付几句。专项斗争这三年,对于王旭光的家庭来说极不平凡,儿子进入小学、女儿出生,然而,王旭光只有繁忙的工作,家成了宾馆,他成了房客。在家人的支持下,这个儿子、丈夫、父亲要践行忠于祖国、忠于法律、服务于人民的铮铮誓言。
近20年的工作生涯,王旭光完成了从一名律师到法官的角色转变,今年3月,组织上任命王旭光为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院长。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更重要的岗位意味着更重要的使命和担当。
(自治区高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