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公证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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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21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9-28

让公证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呼和浩特市蒙正公证处“党员先锋带头做,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活动掠影

本报记者段兴宇通讯员杨雨超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蒙正公证处开展了“党员先锋带头做,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活动,着力推行“公证法律服务在您身边”,力争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用实际行动践行热情服务、公证为民的光荣使命。

作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呼和浩特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呼和浩特市蒙正公证处按照呼市司法局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始终把“执业为民”放在首位,以“看得到、听得到、做得到”的方式,开展了一系列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公证法律服务中感受到方便快捷、温暖贴心。

日前,记者走进蒙正公证处,撷取几个典型案例,聚焦蒙正公证处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

公证员走进医院办理公证,解当事人燃眉之急。

上门服务零距离 公证为民暖人心

部门名称:蒙正公证处民事业务服务中心

事件参与人:娜布琦(公证员)、徐玮(党员、公证员)

服务事件:继承公证、继承过户委托

2021年4月26日,当事人郑先生、郑女士持其父亲的房屋所有权证等相关材料来到蒙正公证处咨询,称其父亲已去世,母亲健在,母亲因患有风湿病行动不便,现住在和林县某老年公寓。母亲准备将上述夫妻共有的旧房产出售后,预购电梯楼房改善居住环境,但持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去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时,被房管局告知,因产权证登记在其父亲名下,所以办不了过户手续,需提供公证书。

了解这一情况后,公证员随即提出法律建议,告知他们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得知母亲欲继承,但本人来不了公证处、房产局办理相关手续,遂建议其继承后可办理继承过户委托公证及后续的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一并解决继承人继承房产之后出售的事宜。当事人郑先生、郑女士之前从未接触过公证业务,听了公证员的详细介绍后终于解开了心中的疑虑与困惑。

【工作成果】2021年4月29日,公证人员在申请人子女的陪同带领下,一同来到了其母亲的现住所和林县老年公寓。申请人头脑清醒、神智清楚、表达正常,只是因患有风湿病腿脚行动困难。通过对申请人的询问得知,其委托儿女向公证处申请上门提供公证法律服务,自愿申请办理上述公证事项,其意思表达清晰。公证人员顺利为申请人办理了上述公证事项。

【心得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群众办实事既要有诚心,也要讲方法。”公证业务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有着息息相关的联系,为民办实事是公证人的职责所在,为此我们更要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把握群众所盼所忧,解决群众所需所急。实实在在多办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

让当事人少跑腿 减证便民落实处

部门名称:蒙正公证处民事业务服务中心事件参与人:贾宝莲(公证员)

服务事件:继承公证

2021年4月26日,首府市民刘某前来蒙正公证处咨询继承公证办理事宜,公证员通过询问得知,刘某的爷爷、奶奶已去世,有一套房产需要办理继承公证,刘某的父亲于其爷爷奶奶之后去世,刘某的父亲和其母亲已经离婚,但是离婚材料已丢失,爷爷奶奶生前希望把房子给刘某,但是并未立遗嘱,现在姑姑叔叔都同意将房产让刘某继承。

提供材料过程中,公证员了解到刘某爷爷奶奶的档案已经入了档案馆,公证员主动去档案馆及婚姻登记部门调取了刘某爷爷奶奶的档案及刘某奶奶去世后其爷爷是否再婚、刘某父母离婚材料,且考虑到证明人年事已高不方便来公证处,公证员主动向刘某爷爷奶奶的老同事及邻居核实了相关情况。

【工作成果】拿到公证书后,刘某及家人连声表示感谢,他们给蒙正公证处公证员专业优质的服务频频点赞。今年以来,蒙正公证处推出了“党员先锋带头做,我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多项举措。比如,针对继承公证手续繁、材料多的现实,优化继承公证的服务流程,对于当事人提供相关户籍、婚姻、档案信息的,公证处提供代为调查服务,避免了当事人频繁往来奔波取证之苦,在提高办证效率的同时,极大地减少了群众办理继承公证的人力、时间成本。

【心得体会】这起公证案例仅仅是蒙正公证处党支部带领全体公证员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作为一项预防性法律制度,公证法律服务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有效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创新服务模式后,减少了中间环节,实现了办证群众“最多跑一次”,有些业务甚至“一次也不跑”。

为破解群众办理公证的急难愁问题,蒙正公证处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减证便民”措施,不断拓展“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范围,公证处能自己核查的,无需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公证处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针对群众办理公证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证明难以提供的痛点问题,采取主动核查、证人证言、告知承诺、保证声明等方式妥善处理,切实减轻了群众的证明负担。

病床前办理公证解群众燃眉之急

部门名称:蒙正公证处金融业务服务中心

事件参与人:靳雨璇(党员、公证员)、郭宇奇(公证员)服务事件:委托公证

2021年1月18日,刘奶奶因为刚刚做完手术,不能亲自去公证处办理相关委托,在了解了这一具体情况后,蒙正公证处的两位公证员立即亲自前往医院,为刘奶奶办理了委托公证,解决她的燃眉之急。

【工作成果】虽然疫情期间到医院为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困难重重,但为了给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公证员配合家属与医院多次协商沟通,急当事人所急,最终在医院病房成功为当事人办理了公证事项。

【心得体会】作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多年来,蒙正公证处始终把“执业为民”放在首位,以“看得到、听得到、做得到”的方式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

难题。工作不仅是我们谋生的手段,更是我们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

只有对工作认真且热爱,站在群众的角度多为他人着想,才能真正体会到工作带给我们的乐趣,并在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

移动办证车开到家门口,为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

启动“零接触”新模式 完成线上委托公证

部门名称:蒙正公证处民事法律服务中心事件参与人:王志敏(公证员)、李沛然(公证员助理)

服务事件:出租车买卖协议公证

2021年8月25日上午,当事人刘某和纪某急匆匆地来到呼和浩特市蒙正公证处寻求帮助。因为受疫情影响,卖主刘某的配偶无法从天津回到呼和浩特与买主纪某签订出租车转让协议,无法与纪某一同申请办理出租车转让协议书公证,刘某咨询“我妻子在天津,怎样才能让我代我妻子签订出租车转让协议,并申请办理出租车转让协议书公证。”

因为是出租车买卖协议公证,需要买卖双方当事人同时在场申请才能办理公证。公证员王志敏和公证员助理李沛然了解了当事人的需求后,决定启动“零接触”公证新模式,即线上办理授权委托,通过对身处天津的卖方刘某的妻子采取人脸核验和电子签名的方式,申请办理委托公证,授权其丈夫刘某代理其办理出租车买卖协议公证。

【工作成果】至此,一桩本来需要当事人在天津与呼和浩特往返奔波才能办好的公证事项,在公证员的创新智慧下,足不出户就办得妥妥的,当事人为公证员们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举措直竖大拇指。

【心得体会】“零接触”公证是指由公证人员在办证系统进行卷宗的新建、录入信息、生成文书材料后,发起“零接触”线上办理公证,当事人只需要根据公证人员发送的二维码进入“零接触”平台完成实人核验(活体检测、人脸识别)、文书签署(电子签名)、视频录制或视频连线即可完成公证的申办。

通过公证员们的不懈努力,事情得到了圆满解决,既保障了公证程序合法有效,又最大化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充分发挥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首创精神,不断拓展创新服务领域和项目,努力满足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全业务、全时空”的公证服务需求,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是蒙正公证人的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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