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集中整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 10月11日起我区部分高速公路将实施差异化收费检察干警进社区  普法宣传惠民生“建行生活”APP内蒙古启动会召开封闭培训提升理论素养  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第四届中国农机那达慕在巴彦淖尔市举行中国银行积极助力“南向通”行稳致远
第02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221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9-28

我区集中整治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本报讯(记者刘琪)9月24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了《深入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

据了解,8月17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发改委、应急厅、消防救援总队等16个厅局(委),共同印发了《深入开展全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专项行动重点。主要解决2020年5月31日以前,按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119号)规定,应当实行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开工建设、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未进行消防备案或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建设工程。涉及房屋建筑、市政、铁路、交通、民航、石油天然气、化工、电力等31个行业领域。

据悉,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清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力争到2025年底基本解决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各地区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措施,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逾期未审验、审验政策和技术标准不适用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遇到重大疑难问题,可按“一事一议”原则积极研究解决。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