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司法为民传递法治温度古稀老人走失40小时民警热心救助促团圆监管辅警:用忠诚担当筑牢抗“疫”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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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8期:第0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9-17

践行司法为民传递法治温度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纪实

本报通讯员●李文鹏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落实多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在执法办案的同时,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使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深入实地勘验维护农民权益

杭锦后旗属于农业大县,该院受理的案件中经常会涉及到农业生产、农资购买、农产品销售、土地流转等问题。针对此类案件,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法官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勘察办案,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了群众诉累。

今年6月,家住狼山镇某村的王某等四人为种植青椒,到任某开设的农药经营部购买除草剂。因任某向王某四人错误推荐了某品牌马铃薯除草剂,导致王某四人种植的青椒受损。王某四人将任某起诉到法院后,承办法官与临河区狼山镇有关领导、村支部书记共同对于涉案青椒地进行实地勘验,认定青椒损失。任某和王某四人对勘验结果表示认同,经法官调解,任某向王某四人赔偿21000元。

今年7月,二道桥镇某村何某、周某不慎将赵某种植的500余株嫁接金叶白蜡烧毁,赵某某将何某、周某诉至法院,并申请进行鉴定以确定财产损失。立案庭法官与鉴定机构工作人员、当事人、当地村民共同对受损树苗进行勘验和认定,确定损失金额,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主动上门办案回应群众期盼

针对个别案件当事人身处外地无法参与诉讼,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法官不辞辛苦,主动上门寻找当事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18年9月,贾某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刘某某借款37万元,后因贾某某一直拒不偿还欠款,刘某某将其诉至法院。今年7月,承办法官经调查得知,被告贾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羁押在乌拉特中旗看守所,随即驱车赶往乌拉特中旗。在看守所内,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该案进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赵某军、赵某兵、赵某勇三兄弟向王某借款10万元,但赵某军等人一直未能偿还借款,王某遂将赵某军等三人诉至蛮会人民法庭,赵某军等三人拒绝到法庭领取传票等法律文书。法官经了解得知,赵某军等三人均在磴口县六团包地,农耕期间均在六团居住。经与三被告详细沟通,得知三人在六团承包的土地较多,且正值农忙期间,所以无法抽出时间配合法庭工作。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同时有效解决被告农忙时期无法到庭的困难,承办法官决定利用周六休息的时间赶往磴口县六团登门处理三案。赵某军等三人看到法官亲自来到家中办案,非常感动。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案结事了。

做好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该院将法治宣传作为延伸审判职能作用的着力点,积极开展法律“五进”活动,通过进村社、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着力营造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今年4月,杭锦后旗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文林带领民商事审判部门相关负责人,主动走访巴彦淖尔华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期间,王文林与企业负责人举行了座谈会,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展情况和下一步发展计划,就企业存在的困难及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同时对法院如何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治保障,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交流了意见,获得了企业负责人的高度肯定。

今年5月,该院政治部组成“送法小分队”,深入头道桥挪二村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和法律咨询服务,将法律知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送到群众家门口。期间,“送法小分队”重点介绍了日常生活中涉及农村土地流转、民间借贷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引导村民学会使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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