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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8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9-17

关于将呼和浩特市法学会纳入群团机构序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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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呼党办发〔2021〕12号)要求,将呼和浩特市法学会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纳入群团机构序列。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法学会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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