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刃向内自我革命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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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2期:第10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9-08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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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

本院受理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武川支行诉刘波、银永青、郭连俊、周娜娜、赵丽霞(2021)内0125民初1067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刘波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8日

刘波:

本院受理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武川支行诉刘波、银永青、郭连俊、周娜娜、赵丽霞(2021)内0125民初1068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刘波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8日

刘波:

本院受理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武川支行诉刘波、银永青、郭连俊、周娜娜、赵丽霞(2021)内0125民初1069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刘波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8日

宋亚茹:

本院受理原告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武川支行诉宋亚茹、苏海涛、王晓庆、苏纪云、金存梅(2021)内0125民初1062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宋亚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人民法院

2021年9月8日

苏立吉:

本院受理刘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内0121民初204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原告刘强的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万元;2、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7月27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按月利率1.5%向原告支付利息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至2021年3月27日已发生利息90000元);合计29万元3、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2021年9月8日

白良智、邱玉梅:

本院受理原告李秀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2021)内0826民初2197号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人民法院2021年9月8日

刘志明:

本院受理原告董润奎诉被告刘志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欠款20万元。2、依法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代垫费用2670元。3、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从还款到期日起到实际还款之日利息15032.88元。(利息15万元为基数以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款日,暂计算至2021年2月28日;4、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以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裁定及转普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8日

内蒙古九洲昇起台球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玉平诉被告内蒙古九洲昇起台球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张占表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内蒙古九洲昇起台球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两被告支付其欠付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45697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及(2021)内0102民初65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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