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9月7日,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红十字会举行向监狱戒毒单位捐赠防疫物资仪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白永平,自治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芳出席捐赠仪式并致辞。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自治区社会矫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覃剑峰主持仪式。
据悉,自治区司法厅将社区矫正对象捐赠的2辆救护车配发至内蒙古第二病犯管理所和内蒙古赛罕强制隔离戒毒所,自治区红十字会向监狱戒毒单位捐赠了包括10台AED机、30000只一次性医用口罩、3000瓶84消毒液和100个急救包在内价值29.33万元的各类应急救援设备和疫情防控物资。
王芳代表自治区红十字会向司法厅基层单位捐赠了防疫物资,并在致辞中表示,此次捐赠既是红十字人道公益组织搭建爱心桥梁、倾心为民办实事、真心实意解难题的重要举措,也是自治区司法厅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成果反映,对于助力监狱系统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下一步,自治区红十字会将用真诚服务呵护每一份善举,凝聚每一份爱心,更好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服务困难群众的桥梁纽带和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
白永平代表自治区司法厅对红十字会的捐赠表示感谢,并在致辞中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忠诚履职抗疫,社区矫正机构坚持把教育与矫正放在第一位,针对疫情严峻形势,不断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引导和心理矫治,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全区广大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他们有的捐款捐物,有的参加环境消杀,有的舍己救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守卫家园、回报社会,在抗击疫情的严峻考验中实现了灵魂的救赎。此次,社区矫正对象通过红十字会向我区监狱戒毒单位捐赠负压式救护车等医疗设备,为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起到了示范作用,也彰显了我区社区矫正教育改造的良好效果。自治区红十字会代表全区各族人民向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单位捐赠防疫物资,解决了基层燃眉之急、迫切之需,也是自治区司法厅推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的重要举措,寄托了全区广大人民对司法行政事业的深情厚意。
据统计,疫情发生至今,自治区社区矫正对象共累计捐款630余万元,参加一线防控5000余人次,捐赠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11万件,有效解决了全区各地防疫资金人员不足和物资短缺的燃眉之急,全区没有发生1起社区矫正对象涉疫违法犯罪,充分体现了自治区社区矫正教育改造取得的良好成效。
捐赠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参观了救护车,并观看了救护员展示应急救护技术。
(王雅妮查高如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