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8月23至25日,由包头市东河区司法局副局长姚惠带队联合东河区民政局有关工作人员组成东河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组,实地走访东河区8个街道的10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逐一开展复核检查工作。
东河区现有“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包头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工作组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从组织健全、民主建设、法治建设、社会发展、组织保障等方面,查看了各村(社区)在自查阶段形成的自查报告,审查了各村(社区)紧紧围绕建设指导标准准备的工作台帐和相关资料,实地查看了各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宣传栏、“三务公开栏”、法治书屋(农家书屋)、普法小课堂等建设和应用情况,与村(社区)干部们召开座谈会,详细询问了各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法治建设、法治宣传,以及乡村振兴、平安建设、德治建设、社区矫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情况,确保了复核工作扎实开展。
东河区将以此次复核工作为契机,对照指导标准,巩固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成果运用,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梳理短板、改进不足,不断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培育力度,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质量,重点扶持,积极推荐,争取早日推出高标准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