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促发展公益先行谱新篇
第0809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3684期:第0809版 本期出版日期:2018-08-14

党建引领促发展公益先行谱新篇

——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掠影

本报记者李亮通讯员张蓉郝彩霞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在鄂尔多斯高原上有一支律师团队,他们不忘初心、勇于创新,走出了一条“以党建带所建”的发展之路;他们牢记使命、甘愿奉献,铸就了一道“公益创品牌”的维权铁墙;他们安身立命、志愿服务,奏响了一曲“法治促和谐”的普法强音。这支团队就是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最早成立党支部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

律所一班人始终牢记党的宗旨,深刻领悟党建内涵,创新性地提出了“党建引领、公益先行”和“公益法律服务为群众”的行业发展思路,并用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将思路变成了现实,使公益法律在鄂尔多斯大地开花结果。目前,该所的党建工作俨然已经成为律师行业里高高飘扬的一面旗帜,示范带动作用也在进一步凸显。

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晓莺(左一)向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左二),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于新芳(左三)介绍党建工作。

“坚持党对律师行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是律师行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一班人是这么认为的,也是这么做的。1992年,该所以合伙制的形式,在鄂尔多斯市正式“诞生”。成立之初,该所的创始人就将党性原则运用到了律所的管理和发展之中,特别是当时仅有的几名党员律师,积极发挥自身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注入了生机活力,各项业务均步入了规范化轨道。

个人的带动作用是有限的,如何实现集体效应,有效带动各项业务长足发展,律所一班人便想到了党组织,通过设立党支部,该所走出了一条“以党建带所建”的特色发展之路。2001年6月7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正式成立,这也是鄂尔多斯市律师行业第一个独立的党支部。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党支部成立17年来,律所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虽经历了更换,但始终不变的是他们对党的忠诚和信仰。在新时期下,律所领导和党支部书记更是紧跟时代步伐,准确把握党建定位,积极完善组织架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探索出了“党建促所建、党务强业务、党风正行风”的总体发展思路,实现了党建工作与律所经营决策、发展建设的互促共赢。在执业代理活动中,党员律师争扛大旗、争做先锋,党员律师始终是律所建设发展的中坚力量。

律师是一个特殊的职业,具有高度专业化的特征,终身学习是对律师最基本的要求。基于此,律所将思想教育、业务学习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以“走出去、请进来、周例会”的形式,不断丰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岗位练兵等活动内容,全面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理念,强化党员干部及党员律师意识形态教育。同时,通过开展案件分析论证等活动,提高律师的专业技能和办案质量,努力让每一个服务对象在案件代理中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此外,组织全体律师参加“好律师讲好故事”、“检察官律师论辩”、“建党95周年知识竞赛”等活动,赴甘南和成川民族学院等地学习,接受红色文化洗礼。该所党支部在抓基层、强理念、提素质的同时,主动作为,搞好统战工作,积极团结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等统战对象,扩大党建影响力。事务所主任王晓莺作为民盟盟员,积极支持并助力事务所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同党员律师一道开展法律公益服务,拓展公益法律服务范围,让更多的群众能在公益法律工作中受益,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26年来,律所在“以党建带所建”发展思维的引领下,取得了累累硕果,多次受到了业务主管部门的嘉奖和表彰,连续5届获评自治区“十佳律师事务所”,连续12年获评鄂尔多斯市司法行政管理目标考核“优胜单位”。为了能学习到更先进的服务理念,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律所以勇于走出去的胆识和气魄,在北京市设立了内蒙古鄂尔多斯(北京)律师事务所,为地区行业发展树立了新标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律师事务所的不断壮大,如何赋予党建工作新内涵,找准职业特性和党建工作的结合点,成了新时期党支部探寻的一条发展之路。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事务所时常接触到有关未成年人、妇女及老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这类案件普遍存在证据不充分、调查取证难等一系列问题,案件胜诉难度较大,而且此类案件的当事人往往都经济比较拮据,根本无力交纳律师代理费。但是,当那些无助的弱势者在律师的帮助下,获得胜诉判决后脸上露出激动欣喜的神情时,律师们体会到的是满满的成就感,同时也极大地提升了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弱势群体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敢于挑战、勇于探索、善于思考的律所党支部一班人,因此找到了灵感和方向,确立了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公益”一词油然而生。从此,“公益法律”这一新名词便“敲开”了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大门,从此律所朝着“党建引领、公益先行”的方向一路劲发。

有了这一党建工作新思路后,该所首先从意识形态、制度完善等角度出发,全面激发全体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服务群众的宗旨意识,调动他们开展公益服务的积极性。同时,着眼于公益法律服务的范围、内容、方法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并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主动搭建平台,协调有关部门,先后与团委、妇联、老龄委等单位共同成立了鄂尔多斯市未成年人法律维权工作站、鄂尔多斯市妇女儿童法律维权工作站、鄂尔多斯市老年人维权工作站等公益法律服务机构;与全自治区23家品牌事务所共同发起成立了“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公益联盟”;建立互联网、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开承诺公益法律服务事项。

在平台建设的基础上,为了便于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使该项工作更加专业化、常态化、品牌化,该所专门成立了从事公益法律服务与研究的社会组织———“鄂尔多斯市致诚青少年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鄂尔多斯市法邦公益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律所业务部门划分时,设立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事务部”,由专业骨干律师担纲负责,保证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遭到损害时,能够得到免费、及时、专业的法律援助。同时,该所在公益法律服务的形式上,也由过去的被动变为现在的主动,由单一方式变为多种形式。过去的法律援助案件,都是由法律援助中心单一指派援助,现在事务所通过平台信息,自主、定向、及时地发现符合公益法律援助的案件,选派专业律师,对服务对象进行免费援助。同时,由律所提供专门资金,对办理此类援助案件的律师给予足额的经费保障。

在党的号召和感染下,在执着精神的鼓舞下,律所一班人时刻不忘初心、奋勇砥砺前行。如今,“公益法律服务”已经成为行业党建工作的一面旗帜、一个品牌,也成了弱势群体维权的一道铁墙、一份保障。

律所曾援助过这样一起案件,受援助对象是个年仅10岁的小女孩。孩子的父亲因意外事故身亡,母亲因无法承受打击跳楼自杀。案件是由孩子的外公、外婆提起诉讼,要求与孩子及其爷爷奶奶共同分割遗产。从法律角度来说,这并非一个疑难案件,但律师接触该案后了解到,痛失双亲的小女孩已经处于严重缺乏安全感的状态,外公、外婆又因遗产分割提起诉讼,孩子内心濒临崩溃。全所经过认真讨论,认为本案的重点不仅是要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解开孩子的心结。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援助律师不辞辛苦,多次与孩子的外公、外婆进行沟通,并联系妇联、团委等机构,希望通过多方的努力,避免至亲对簿公堂,使案件可以调解结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援助律师的苦口婆心下,孩子的外公、外婆最终同意做出让步,孩子得到了上学居住所需的学区房和足以维持到学业结束的现金。这样的结果不仅让孩子的学习、生活有了保障,调解的过程更是让孩子感受到了来自外公、外婆、爷爷、奶奶的关爱。孩子的心结慢慢解开了,情绪渐渐好转了,又重新拾起了生活的勇气。

这起免费援助案件,只是该所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的一个缩影。自2014年以来,该所共向社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000人次,免费援助案件65起,帮助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100万元。党建工作也因此受到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褒奖,“自治区学雷锋示范点”“优秀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等集体荣誉蜂拥而至,律所主任王晓莺更是荣获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

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成为新时期最闪亮的“音符”。

“七五”普法确立了“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作为经营性组织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明显不在规定的普法机构行列之内,但勇于担当、顾全大局的律所一班人,在党建工作的感染下,始终不忘社会责任,将普法教育视为自己的分内工作,争做法治宣传志愿者,争当法治建设“助推手”。2017年5月,律所党支部选派专职律师深入达拉特旗第四小学、第七小学,举办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讲座”;同年6月,“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该所党支部又选派专职律师走进鄂尔多斯理工学院,为800余名师生举办了“未成年人毒品预防与犯罪预防”公益法律知识讲座,受到了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这些普法教育活动,只是记者在采访时,律所党支部列举的几个事例。多年来,他们普法教育的足迹遍布各行各业,他们置身于校园,走进了工厂,来到了社区,为群众送上了一道道专业的“法律大餐”。截至目前,律所共开展各类普法教育活动60多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0000余人次,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他们已经成为当地普法教育不可或缺的力量,为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贡献了律师的专业智慧。

法治没有止境,公益永不止步。内蒙古鄂尔多斯律师事务所,始终遵循“党建引领、公益先行”的思路,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进一步创新党建工作新模式,探索公益法律新形势,充实公益法律新内容,为助推鄂尔多斯法治社会建设进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扬帆起航正当时。

锦旗致谢激活力。

参观见学提素质。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