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袁雪英)4 月2 6 日上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第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自治区高院专职审委会委员王旭军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来自各盟市法院、高院机关的全体委员和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特邀委员共3 8 人参加会议.
王旭军在讲话中指出,做好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是应对当前严峻形势的客观需要,是维护司法权威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法官队伍稳定的重要基础.他强调,在今后一段时间,要加强全区法院安保机制,探索建立一套标准化安全处置工作流程;要建立健全风险预防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降低法官职业风险系数;要建立完善案件风险评估机制,分等级加强法官办案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要依法及时惩处侵害法官权益行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
据了解,本次会议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会议主要审议《内蒙古自治区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章程》,选举内蒙古自治区法官协会第一届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正式部署和启动全区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第二阶段座谈会主要由各盟市法院、高院机关委员和特邀委员,介绍所在法院和所在地区法官权益保障状况、保障措施和具体意见建议,深入交流工作经验,探索创新工作方法,为法官权益保障工作献计献策.
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是内蒙古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入配套精细化改革阶段的重要标志.自治区高院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于今年1 月份启动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筹建工作,历时4 个月完成,从即日起正式服务全区法院干警,受理与依法履职保护有关的援助申请,并通过调查澄清事实、提供紧急救助、给予适当抚慰等措施,为全区法院干警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温暖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