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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2期:第16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8-20

杭锦旗检察院“三个三”工作法推进听证员“智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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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以“三个三”工作法推进听证员“智库”建设,将检察听证作为经常性、常态化工作抓牢抓实,努力为检察听证深入开展提供更多杭锦实践样本。

严把“三个关口”

让“智库”建设更加科学

今年以来,杭锦旗检察院大力推进听证员“智库”建设,坚持严格把好人员结构关、能力素质关和道德品行关,确保“由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在听证员的选择上,坚持专业化导向,依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平台,建立听证员“智库”,囊括了法律专家、心理学教授、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社区工作人员等各行业人员,并对拟入“智库”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广泛征求执纪执法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还深入入库人员所在单位和居住嘎查村、社区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确保每一名入库人员政治坚定、品行端正、能力过硬。经过层层选拔,目前,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智库”首批吸纳听证员36人。

落实“三个制度”

让“智库”建设更加规范

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制定完善《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智库”选拔调整制度》《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智库”规范化运行制度》《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听证员“智库”监督评价制度》,三项制度共52条内容,从人员选拔调整、工作运转、行使职权、效果评价、监督奖惩等方面做了全面严肃的规定,确保公开听证运行规范。在规范化运行方面,明确要针对性质不同的案件选取合适的听证员,听证员从方案制定、案件讲解、法律引用、现场听证、结果跟踪全程参与,每个环节都有具体规范,让“无从下手”变为“有理有据”。在监督评价方面,建立三方监督评价制度,以季度为周期,由当事人、员额检察官、群众作为评价主体,对“智库”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综合运用奖惩措施,调动大家履职积极性。

发挥“三个作用”

让“智库”建设作用凸显

工作中,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开听证“连心桥”作用,依托听证员“智库”工作制度,主动借助“外脑”,引导听证员在法律监督、矛盾化解、司法为民等方面发挥“守门员”“宣传员”“质检员”的作用,帮助把好案件质量关,广泛传递检察好声音。今年以来,该院举办公开听证12次,累计邀请听证人员74人,发表意见92条,采纳意见88件,采纳率达95.65%,实现了“四大检察”业务听证全覆盖。该院通过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以实现,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新期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到公平正义。(崔丹伊日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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