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
第15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202期:第15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8-20

分类信息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8月27日上午10时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锦和大酒店会议室、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 t p://pa i ma i. ca a 123.or g.cn)同步拍卖以下标的:

标段一、废铁约31.6吨,起拍价:2700元/吨,废计算机6台,起拍价:50元/台,废打印机2台,起拍价:50元/台;

标段二、废黄铜约0.4吨,起拍价:28000元/吨;

标段三、废电瓶约2吨,起拍价:3800元/吨;标段四、废油桶530个,起拍价:16元/个。

说明:1、标的以存放现场现状为准,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有意竞买者在参拍前需认真查验标的及相关手续,成交后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竞买人办理网上报名手续时需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及全额参拍保证金(打款单一并上传);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与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办理提货事宜,所涉及的切割、装卸、运费、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及提货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4、展示及报名日期从即日起至2021年8月26日15时止;看货电话:15847069898颜先生;报名联系电话:18604715785霍女士;5、保证金存入账户:户名: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大学东街支行,账号:811560101300 0003816。

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0日

■公告

内蒙古广华鑫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代码:91150693M A0QATL40L):

因你单位拖欠职工刘志霞工资53040元,我局于2020年8月17日立案查处,现依法向你单位下达鄂人社监(2021)催字第5号《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要求你单位在10日内支付工资。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0日

伊金霍洛旗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转让联合更正公告

2021年1月29日,伊金霍洛旗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内蒙古法制报第4096期第14版发表了伊金霍洛旗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公告内容为:根据伊金霍洛旗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伊金霍洛旗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已将下列附表中所列的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其他应收款依法转让给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与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债权的受让方,依法享有上述资产债权的全部权利。

现对该公告中债权明细一中的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将借款人姓名及借款合同编号中序号2鄂尔多斯市正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伊矿流贷借字第2015121502号更正为鄂尔多斯市正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伊矿流贷借字第8300316121801号,将借款人姓名及借款合同编号中序号11王文贤2014年伊矿个贷借字第0100529030号更正为王文贤2014年伊矿个贷借字第0100528189号,特此公告。

伊金霍洛旗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转让联合更正公告

2021年2月2日,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内蒙古法制报第4097期第14版发表了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公告内容为:根据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下列附表中所列的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其他应收款依法转让给内蒙古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与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内蒙古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债权的受让方,依法享有上述资产债权的全部权利。

现对该公告中债权明细一中的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将借款人姓名及借款合同编号中序号2鄂尔多斯市正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伊矿流贷借字第2015121502号更正为鄂尔多斯市正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伊矿流贷借字第8300316121801号,将借款人姓名及借款合同编号中序号11王文贤2014年伊矿个贷借字第0100529030号更正为王文贤2014年伊矿个贷借字第0100528189号,特此公告。

宁夏顺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内蒙古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天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转让联合更正公告

2021年2月3日,内蒙古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天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内蒙古法制报第4098期第15版发表了内蒙古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天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公告内容为:根据内蒙古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天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内蒙古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下列附表中所列的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其他应收款依法转让给内蒙古天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与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内蒙古天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债权的受让方,依法享有上述资产债权的全部权利。

现对该公告中债权明细一中的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将借款人姓名及借款合同编号中序号1鄂尔多斯市正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伊矿流贷借字第2015121502号更正为鄂尔多斯市正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伊矿流贷借字第8300316121801号,将借款人姓名及借款合同编号中序号2王文贤2014年伊矿个贷借字第0100529030号更正为王文贤2014年伊矿个贷借字第0100528189号,特此公告。

内蒙古谊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天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内蒙古天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与伊金霍洛旗煜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转让联合更正公告

2021年2月5日,内蒙古天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伊金霍洛旗煜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内蒙古法制报第4100期第15版发表了内蒙古天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伊金霍洛旗煜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公告内容为:根据内蒙古天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伊金霍洛旗煜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内蒙古天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下列附表中所列的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应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和其他应收款依法转让给伊金霍洛旗煜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特公告通知与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伊金霍洛旗煜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述资产债权的受让方,依法享有上述资产债权的全部权利。

现对该公告中债权明细中的错误信息进行更正,将借款人姓名及借款合同编号中序号2鄂尔多斯市正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伊矿流贷借字第2015121502号更正为鄂尔多斯市正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伊矿流贷借字第8300316121801号,将借款人姓名及借款合同编号中序号11王文贤2014年伊矿个贷借字第0100529030号更正为王文贤2014年伊矿个贷借字第0100528189号,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煜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0日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于2020年12月16日与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有关法律规定,现将刘振荣、赵玉英等741笔债权资产已依法转让给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将刘振荣、赵玉英债权(债权明细附后)所对应的主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基于债权产生的一切从权利已转让给史元。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史元联合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自公告日起,请债务人刘振荣、赵玉英及相应的担保人立即向史元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内蒙古蒙利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史元

2021年8月20日

债权明细(单位:元):

1、借款人:刘振荣;共同借款人:马风琴;借款合同编号:工银蒙字鄂市分行锦绣苑支行2010年0001139号;贷款金额:2000000;贷款本金余额:1214248.63;截止【2020】年【8】月【31】日利息:522913.92;本息余额合计:1737162.55;担保方式:抵押。

2、借款人:赵玉英;共同借款人:桥飞翔;担保人:内蒙古三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编号:商字鄂市分行东胜支行2009年0047号;贷款金额:1370000;贷款本金余额:1010825.79;截止【2020】年【8】月【31】日利息:1060207.69;本息余额合计:2071033.48;担保方式:预抵押+担保。

3、借款人:赵玉英;共同借款人:桥飞翔;借款合同编号:工银蒙字鄂市分行东颐支行2010年0204号;贷款金额:800000;贷款本金余额:610521.62;截止【2020】年【8】月【31】日利息:520228.76;本息余额合计:1130750.38;担保方式:预抵押+担保。

■注销公告

土默特右旗苏波盖历史文化研究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150221M J 23271298)已经理事会研究决议解散,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来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地址:土默特右旗苏波盖乡苏波盖村委会

联系人:乌兰巴特尔 电话:15389806693

2021年8月20日

■公告

呼和浩特市瑞安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将以下车辆车辆营运证注销,特此声明。车牌号:蒙ARA306营运证号:150101069681;车牌号:蒙ARA307营运证号:150101069743;车牌号:蒙ARA403营运证号:150101069923;车牌号:蒙ARA346营运证号:150106000834;车牌号:蒙A65265营运证号:150101071680;

呼和浩特市瑞安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0日

■遗失声明

车主:徐永栓丢失蒙AK937挂营运证,营运证号:150105000374,声明作废。

呼和浩特市新飞原农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开户名称: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账号:0200501220000000104887,公司于2018年年初由于旧的公章和财务章不能用,重新刻了新的公章,财务章,旧章销毁,由于自身原因销毁证明遗失。

呼和浩特市新飞原农牧机有限责任公司由于旧的公章和财务章不能用,于2018年年初重新刻了新的公章,财务章,旧章销毁,由于自身原因销毁证明遗失。

王宇峰不慎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诉讼费专用票据第三联丢失,票据号码:0024616951,声明作废。

母亲:王明华,父亲:李光辉,女儿:李静静《出生医学证明》(编号:H150001409)于2007年8月31日10时00分在通辽市奈曼旗人民医院出生,现将其《出生医学证明》丢失,特此声明作废。

翁牛特旗添金养殖专业合作社将工商营业执照正本丢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150426M A0N 2TGN 8L,声明作废。

刘林、马建萍与内蒙古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失2份,合同编号为XS2021111351,房屋代码为:10415347,现声明作废。

樊欣、刘敏怡与内蒙古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丢失2份,合同编号为XS(2014)00002892,房屋代码为:1157636,现声明作废。

2021年8月20日

■仲裁公告

张海英(150123198011174620):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丰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20]第4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案字[2020]第477号),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人:云雪,联系电话:0471-4614887)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仲裁公告

赫存才(150122196909083519):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内蒙古丰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之间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编号:呼仲案字[2020]第47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呼仲案字[2020]第478号),你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联系人:云雪,联系电话:0471-4614887)

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注销公告

林西县顺诚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社会统

一信用代码:91150424M A7YP5AY2C,法定代表人:蔡丽红)拟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请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债务。

林西县顺诚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拍卖公告

受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委托,我公司定于2021年8月31日上午9时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 t p//pa i ma i.ca a 123.or g.cn)公开拍卖各类上交国库的罚没资产,包括首饰、摆件、金银制品、钱币、手表、酒等6大类1976件(组),整体拍卖,参考价21,346,150.50元,参拍保证金200万元;印章、字画、观赏石292件,整体拍卖,起拍价:2,386,600.00,参拍保证金20万元。

特别提示:以上拍品中含有足金制品514件(组),总重共计:40226.29克,2021年8月31日上午9时开拍时,起拍价将以上海黄金交易所2021年8月30日开盘价为准下调10%。计价方法为:当日开盘价每克人民币XXX元×总克数=总价x10%。总起拍价将变更为以新的黄金价格加其它拍品的价格。

说明:1、以上所有拍卖标的均依展示地存放现状拍卖,拍卖平台展示的标的图片可能因拍摄光线、角度、电脑显示器的差异,存在一定的色差,仅供参考,有意竞买者在参拍前必需认真查验标的实物及相关法律手续,否则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委托方及拍卖人只对标的的合法性承担责任,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标的为上交国库的罚没资产,委托方及拍卖公司不提供售后及退换货服务;

3、竞买人需持有效证件及参拍保证金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成交后参拍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及所有相关税、费(如果有)后,余款抵作成交款;未成交者,其参拍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成交后买受人必须在3日内交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的交接事宜,委托方及拍卖方不提供标的的运输服务,成交后买受人需亲自前来提货;

5、展示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年8月30日16时止,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标的的查看事宜,请竞买人提前与拍卖公司取得联系,预约查看标的时间,报名及看货联系电话:0471-6686599 18647120017。

内蒙古嘉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0日

■债权转让通知书

梁树旺、杨永光、梁琛博、刘海清、霖霖:

原告韩亮与被告梁树旺、杨永光、梁琛博、刘海清、霖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东胜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24日作出(2012)东法民初字第3536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一、被告梁树旺于2012年8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本金111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1年11月19日至本金利息给付之日止计算,月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计算)。二、被告杨永光、梁琛博、刘海清、霖霖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案件受理费739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梁树旺承担”。本案现在东胜区人民法院进入执行程序。现我与李忠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将(2012)东法民初字第3536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未履行的债权全部转让给李忠。请梁树旺、杨永光、梁琛博、刘海清、霖霖向李忠清偿上述债务。

通知人:韩亮

2021年8月20日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