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法院系统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治本之策,紧紧围绕队伍内部问题多发、高发、频发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以及教育整顿过程中暴露出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一体推进“查改治建”各项工作,用制度思维和制度方式补短板、堵漏洞、固根本,推动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一起解决,切实把实践成果转化为理论和制度成果。目前,全市法院系统已制定出台制度264项。
探索建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推动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制定出台了《“三个规定”填报制度及处理办法》和《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处理办法》,进一步强化法院干警作风建设,有效推动队伍教育整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探索建全司法监督制约机制,推动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制定出台了《立审执风险防控实施细则》及立案、审判、执行流程风险提示与操作指引、流程图等制度机制,对审判执行工作实施“全程、全员”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制定出台了《关于严格执行本院工作人员和离任人员诉讼回避实施细则(试行)》,形成对离任人员从业有效制约、实时监督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审限变更管理办法》等,通过定期通报、专函督办、约谈案件承办人等方式,保障审限管理工作规范化运行。制定出台了《执行案件结案管理办法》《执行过程中财产处置程序指引》《查封、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全面提升执行规范化工作水平。
探索建全素质能力提升机制,推动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制定《学习例会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完善干警素能提升机制,切实提升法院干警司法为民、服务大局能力及专业技能。完善干部工作制度机制,出台《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干部多岗位锻炼,促进干部合理流动,增强队伍活力,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杨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