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有关规定,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编号为ZQ202101690、ZQ202101691、
ZQ202101692、ZQ202101693、ZQ202101694、ZQ202101695、ZQ202101696、ZQ202101697、ZQ202101698、ZQ202101699、ZQ202101700、ZQ202101701、ZQ202101702、ZQ202101703、ZQ202101704、ZQ202101705、ZQ202101706、ZQ202101707、ZQ202101708、ZQ202101709、ZQ202101710、ZQ202101711、ZQ2021017012号),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下列附表中所列的债权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权利依法转让给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展期协议、还款协议等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内蒙古庆源绿色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以公告通知与上述公告清单中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其他还款义务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务转让的事实。公告数据截止日期: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