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讯近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包铁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以下简称包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书宇应邀列席,会议由包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柏林主持。
此次审委会紧紧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和修改的条文,重点对修正案中部分罪名定罪量刑作出修改的部分进行了学习研讨。立案庭负责人肖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重点条款进行领学,与会人员逐条对照学习,并结合司法办案实践展开热烈讨论,畅谈学习体会,交流落实举措。
在交流学习过程中,法检两机关的领导针对如何在办案中贯彻“认罪认罚”制度、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条文原义及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协调配合等问题进行了磋商,并形成了初步共识。此次共同学习,推动了法检两院在准确适用法律、共同提升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良性互动,为今后更好地做好刑事诉讼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秦世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