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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96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8-11

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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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讯近日,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

会上宣读了《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方案》,根据工作实际和人员变动情况,调整司法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成立综合协调组、法治保障组、法律服务组、重点场所及重点人员防控组和队伍管理组共5个小组。

会议强调,要严格责任落实,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排查,严格控制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严格落实定期报告、点验核查等监管措施,每天对社区矫正对象手机定位4次,并要求旗县区司法局报告当天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情况;加强对戒毒场所的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戒毒人员每日体测消毒工作。全面禁止探视、探访戒毒人员,禁止戒毒所外部人员进入场所。同时,做好宿舍、餐厅区域的消毒工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多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场所的疫情防控。落实好工作人员每日健康检查、场所消毒和卫生通风等措施;加强局机关办公场所防控。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科室做好办公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和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并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建立疫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旗县区司法局每日上午10点前,向乌兰察布市司法局指挥中心报送本地区疫情情况。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2021年第11次常务会暨疫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纪要》和《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关于重申严明疫情防控纪律的通知》。同时,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司法厅和乌兰察布市委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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