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8月4日,呼和浩特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改版后的“行政执法公示”栏目正式上线。
近年来,呼和浩特海关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充分保障管理相对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打造“阳光海关”。规范线下公开渠道,在办公场所和业务现场提供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政策法规文件、窗口人员等信息,方便管理相对人提前了解规定和程序,方便办理海关事务。建立健全线上公开渠道,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公示职责权限、履职依据、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决定等行政执法信息。目前,呼和浩特海关已建立起从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到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决定等覆盖行政执法全过程的线上线下公示体系。
据统计,1月至7月,呼和浩特海关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示执法人员、救济渠道等信息40余条。实施“申请人满意度评价”制度,申请人满意度高,海关行政审批连续5年“零差评”。推行海关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实现8项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评价渠道全覆盖,占呼和浩特海关行政审批事项的80%。 (呼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