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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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92期:第1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8-04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刘宝财:

本院受理原告王艳刚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521民初8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1年7月30日

包格日乐吐:

本院受理原告白玉小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521民初25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1年7月27日

韩巴特、花迎春: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旺农丰化肥经销处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521民初27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1年7月29日

范宝权:

本院受理原告王栋一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521民初31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1年7月27日

吴春林: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苗家五金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521民初3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

呼日乐巴根: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苗家五金商行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521民初34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1年8月3日

包开花:

本院受理原告李青龙与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521民初34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1年8月3日

张敖喜老:

本院受理原告陈呼格吉乐吐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1年7月28日

史克发:

本院受理原告张娜仁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521民初62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或涉外为满3个月)内来本院宝龙山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或涉外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1年7月30日

何嘎日达:

本院受理原告崔红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7月27日

史月英:

本院受理原告高金全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1年7月26日

罗立强:

本院受理原告科左中旗宝龙山龙泉加油站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1年7月29日

包铁宝:

本院受理原告邰振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1年7月27日

吴玉芝:

本院受理原告邰振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宝龙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1年7月27日

代来福:

本院受理原告张萨仁其木格(又名张沙仁其其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521民初19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准予原告张萨仁其木格与被告代来福离婚。案件受理费150元、公告费400元,由原告张萨仁其木格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2021年8月4日

银桩(又名银庄):

本院受理原告雷秀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521民初30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包布日额:

本院受理原告包宝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521民初31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包布日额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包宝德借款本金39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包布日额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玛尼加布(又名玛尼扎布)、徐英鸽(又名英鸽):

本院受理原告张长岭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内0521民初31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要点:被告玛尼加布、徐英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张长岭欠款16800元。案件受理费22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玛尼加布、徐英鸽承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华木仁:

本院受理的(2021)内0521民初4404号原告包扎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9000元;2.要求被告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9002元,并继续按月利率4.15%计算从2021年6月1日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常文才:

本院受理的(2021)内0521民初4610号原告齐海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7474元;2.要求被告支付利息2074.80元,并继续按月利率0.005元计算从2021年4月14日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0月25日上午9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付永平:

本院受理的(2021)内0521民初4998号原告何风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4800元;2.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付永平:

本院受理的(2021)内0521民初5000号原告任献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1.要求被告偿还借款24800元;2.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舍伯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通辽市科尔沁左翼中旗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李晓明、陈彩霞、光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二连龙铭铁路维修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连浩特市分行、二连新龙铭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光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五大连池矿泉水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世界有限公司、二连弘汇冶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连浩特宏泰承资源有限公司、二连浩特宏泰林资源有限公司、二连浩特森林木资源有限公司、二连浩特泉德资源有限公司、李晓明、陈彩霞、艾德山、刘致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二连龙铭铁路维修开发有限公司不服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内25民初118号民事判决书上诉至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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