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亮通讯员刘跃陆)通过交管部门严厉打击酒驾和对酒后驾车危害的宣传,“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理念已深入人心。但仍有部分驾驶人抱有侥幸心理,醉酒驾驶机动车辆。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交管大队民警执行夜查任务时,查获了一起危险驾驶案,醉酒驾驶人看到执勤的交警时,想通过弃车逃跑的方式逃避处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事发当晚,驾驶员郝某在某酒店赴宴时饮酒,郝某大约饮了六七两白酒。当晚8时许,因工作原因,郝某要将一辆未下户的重型半挂牵引车送往罕台镇,在郝某沿万正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国石化加油站门前道路时,看见前方有交警查车,感觉自己饮酒驾车并且驾车闯入禁行道路,由于害怕处罚,郝某弃车逃跑,后被东胜区交管大队民警查获。
经抽取其血液,经鄂尔多斯市安泰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郝某的血液酒精含量99.14mg/100ml,为醉酒状态。驾驶人郝某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东胜区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郝某在查获时害怕处罚弃车逃跑,是法院量刑时的加重情节,等待郝某的是法律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