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中院:集中研讨“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精神实质转化成果勇于担当大力弘扬英模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强制腾房不手软合法权益得维护及时发出司法建议  防范化解经营风险集中宣传防电诈  检察为民办实事开展集中培训  规范执法行为打通“最后一公里”服务群众“零距离”研究部署各项工作  增强干警履职能力“三个规定”划红线“逢问必录”促公正精心创作廉政漫画讴歌建党百年历程“两所”联动耐心调处化解损害赔偿纠纷
第04版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版 下一版
  •   标题    站内高级搜索
第4188期:第04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7-28

“两所”联动耐心调处化解损害赔偿纠纷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经棚讯 近日,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司法局乌兰布统司法所和派出所“两所”联动,成功调处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5月30日,乌兰布统苏木孤山嘎查连营组村民王某养的混血马被亲戚张某的机动车撞伤,马匹腿部受伤,两人因为此次事件爆发了肢体冲突,派出所出警并进行了处理。此马价值约4万余元,马主人对此马倍加爱惜,对受伤马匹积极治疗,花费药费1000余元,同时,王某担心该马落下残疾,价值受损。因此,双方对于损害赔偿金额产生纠纷。

乌兰布统派出所启动“两所”联动程序,积极引导当事人王某向乌兰布统司法所申请调解。经过调查,王某与张某是亲属关系,平时就矛盾居多,关系很不融洽,对调解持抵触情绪。司法所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对纠纷双方进行耐心的劝导和法律解释,张某因为过失造成财产损害,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王某作为动物饲养人、管理人,未尽到管理义务,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派出所对张某的过激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司法所与派出所通过情、理、法的沟通,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对受伤马匹给予400元赔偿,使得纠纷圆满化解。 (张宇航)

  
                     
友情链接
金启程2  -  金启程科技 

Copyright © 2011 内蒙古法制报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兴安丽景一号楼八楼   邮编:101501  电话:0471-4687547  传真:0471-4687547  邮箱:xxxxx@sin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