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谱新通讯员刘捷贾跃)近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监督职能,针对辖区内某路段存在的一处交通安全隐患,向东胜区交通运输局制发了检察建议。
109国道东胜至铜川段是东胜城区通往呼鄂动车站—东胜东站的必经通道,也是大型货车途经东胜的主要通道,车流量较大。但此路段一直未设置隔离带、防眩网、警示牌等安全设施及相关警示标志,尤其在夜间行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检察干警经调查发现,2015年至今,该路段共发生11起交通事故,其中7起发生在夜间。针对上述交通安全隐患,该院随即向东胜区交通运输局制发了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东胜区交通运输局迅速对该路段进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立即进行整改,在交叉口前后、主线收费站前后、环岛前后等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设置多处限速标志,重新对现有公路进行交通标线设计,在特殊路段采用彩色震动减速标线,并设置警告禁令标志配合使用。同时,对现有护栏进行修护,设立防眩网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