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讯7月17日,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第七次主任会议暨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依法治区办主任林少春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副主任廉素,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出席会议。
会议研究审议《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整改落实专项督察的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落实举措》《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会议指出,要持续抓严抓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坚决从讲政治的高度完成好督察反馈整改落实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严格落实整改方案,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分类分层次抓进度、抓落实,确保整改不留死角,进度不拖“工期”。要聚焦中央督察组反馈问题,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处理好“当前改”与“长久立”的关系,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用整改问题、解决问题的实效提升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水平。
会议要求,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督察的重要意义,组织开展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整改落实专项督察,确保发现问题、整改问题、不走过场。要抓紧成立专项督察组,严把督察人员“入口关”,搞好专题培训,确保督察人员能督到关键处、察到点子上,有的放矢督导解决问题。要聚焦发现问题这个根本,运用中央依法治国办反馈意见来交叉锁定问题,盯着问题督、直奔问题察,要较真碰硬真督实导,确保能够精准发现问题、有效解决问题。
会议强调,要对标对表国家要求,结合实际编制好我区《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贯彻<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落实举措》《八五普法规划》,确保“十四五”时期法治内蒙古建设开好局起好步。要坚持把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题主线,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编制全过程各方面,准确把握和严格对标国家提出的总体目标、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总书记赋予我区的“一条新路”“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等战略定位,特别是要针对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谋划部署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重要环节法治工作,研究提出符合内蒙古实际的具体措施。要确保措施有效可落实可检查。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精细化落实,提出精准的落实任务,明晰的责任分工,周密细致的考核指标,真正从方案制定、顶层设计开始就布设好精准务实的工作机制、细致周延的保障措施、完整健全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政策出台一项管用一项。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自治区司法厅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