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小刘来村里,大家就觉得心里踏实,谁家有个大事小情都爱问他,他也从没有不耐烦过。”
“我只信小刘,再大的火气经小刘在中间这么一说啊,大家脸不红了,也不吵架了。”
“不管白天黑夜,还是周末、节假日,一通电话,小刘总是随叫随到。”
……
被大伙儿亲切称为“小刘”的,是包头市固阳县司法局下湿壕司法所所长刘永明,也是被村民们公认的“和事佬”“定心丸”。
2002年,刘永明正式成为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一员,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坚守基层一线,历经十九载,从一名“新兵”成长为司法行政战线的行家里手。
签订调解协议
一颗为民心 热血洒基层
1995年,从内蒙古石油化工学校毕业后的刘永明怀揣着对化工事业的热爱,很快成为了一名钢铁厂的调度员。然而好景不长,一年后因该厂倒闭,刘永明下岗待业。从此便开始了一条艰辛的谋生路。“当过民工、推销员、辅导班老师、工厂质检员,甚至摆过地摊……”如今回忆起那段难忘的打工时光仍然历历在目,然而让刘永明印象最深刻的并不是吃过的苦,受过的累,而是那些由于自己法律知识淡薄总是屡屡碰壁的经历,“那个时候遇到一些麻烦和困难想到要靠法律来解决,可总是找不到维权的途径。”一次次困难让刘永明愈加意识到提高法律意识,普及法律常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从此坚定了自己一定要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决心和毅力。
2002年,刘永明通过公务员考试如愿成为固阳县司法局的一名司法助理员,并非科班出身的他意识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于是通过自学于2015年取得法学本科文凭。回到家乡工作的刘永明,带着对这片土地深厚的感情和自己的一腔热血将全部精力投入到了工作中。“原以为在自己生活的地方工作,从小对家乡环境和风土人情的了解能够帮助自己更快进入角色,从而更好地开展工作,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刘永明说,在基层司法所工作,必备的一项技能和务必要完成好的一项任务就是要将矛盾解决在诉前,化解在基层。于是如何开展好调解工作是摆在刘永明面前的一大难题。
向能力强、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请教、取经成了刘永明开展这项工作的第一块儿“敲门砖”。在前辈们的经验传授和耐心指导下,刘永明始终秉持着“能调则调、调解优于判决”等原则不断探索,大胆创新,在调解工作中屡创佳绩。“做调解工作的关键是要抓住问题的焦点,尤其在基层,除了会‘用法’,还要善‘动情’,调解时一定要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理解对方所思所想,才能找到突破口,解决双方的所需所求。”刘永明讲出了多年开展调解工作的心得。
19年来,刘永明调解各类案件16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7%。2018年刘永明被司法部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同年被自治区司法厅评为“自治区金牌人民调解员”,2020年入选包头市人民调解专家库。2020年,刘永明所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
一杆公平秤 抚平万家事
一支笔、一个本、一沓宣传手册是刘永明黑色公文包里的“老三样”,也是他走街串巷宣传、下乡入户调解、乡间地头普法的标配。6月12日初次见到刘永明时,他正提着包急匆匆地走向村委会。
“小刘来了,小刘来了,大家都安静一下。”刘永明匆忙的脚步刚踏进村委会的玻璃门,方才屋里远远就传来的吵闹声、叫嚷声戛然而止。“大家都到齐了吧,别着急,慢慢说,事情总会解决,乡里乡亲的不要伤了和气。”每次无论矛盾双方的吵闹声多大,场面多混乱,刘永明的出现总能让这争执不休的一幕按下“暂停键”。
事情的原委由村民王大旦娓娓道来。某矿场在下湿壕镇开展生产作业时,因需要大量水源,决定从矿场附近村子里的水井获得,并与村民协商按年支付村民相关费用5万元。然而,村民对协议内容并不满意,村民一致希望该企业可以在保证村民优先使用水井浇地灌溉的条件下,增加相关补偿费用,双方为此争吵了几天,终究协商无果,事情陷入僵局。
接到来自村委会的“求助”后,当天下午,刘永明立刻组织五名村民代表及企业相关负责人从僵持不下的“敌对面”坐到了一起。刘永明从企业驻村生产作业可以为带动村经济发展带来的意义及征得企业用水同意对开展生产作业的推动作用两大方面着手,分别对村民代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调解,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解方案。两个小时后,村民与企业最终达成共识,签订了协议。
这样的成功调解案例在刘永明的努力下不胜枚举,对此,下湿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乌云其木格评价道:“在基层想要开展好工作远比想象中要难,往往需要付出更多的汗水,倾注更多的耐心,背负更多的压力,而这些,刘所长都做到了,好的基层干部不仅是群众心中的‘贴心人’,更是政府工作的‘好帮手’”。
一张联系卡 架起连心桥
“刘所长啊,你可得帮帮我呀,我实在不知道该咋办了……”2008年夏天,时任固阳县司法局金山司法所所长的刘永明刚到办公室不久,一位70多岁的老人颤颤巍巍走来敲响了刘永明的办公室门。刘永明接待老人后了解到,老人和其儿子因赡养问题多次发生矛盾,听村子里的人说镇上司法所所长刘永明能给大家解决困难,提供帮助,无奈之下只能将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刘永明身上。
这原本普通的矛盾纠纷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然而老人竟然自己徒步15公里用时4个小时来找自己,这让刘永明感到十分惊讶。
为老人解决了“烦心事”后,刘永明担心老人的儿子能否按照协议严格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临走前,刘永明将写着自己名字、电话的纸条塞在了老人手里,告诉老人如果有事,可以打电话给他。临走时,老人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连声道谢。
看着老人远去的背影,刘永明却陷入了沉思。他在想,在通讯方便、交通发达的今天,基层法律服务应该充分利用这样的便利为群众畅通维权渠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真正实现群众少跑路就能办成事、好办事的夙愿,让“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再成为一句空话,而要扎扎实实地落地。
“辖区跨度大范围广,他们不方便来,我就得上门去,只要群众需要我,我就要做到随叫随到,要让群众找得到人,办得了事……”通过这件事后,刘永明自己设计了“村民联络卡”,将自己的名字、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编入卡片,自那以后,每次下乡入户刘永明将一张张卡片送到群众手里。
据不完全统计,十几年来“村民联络卡”发出1500余张。正是这张看似简单的“村民联络卡”,成了刘永明与辖区群众的“连心卡”,也拉近了群众与基层司法干警的距离。
一条普法路 高扬法治帆
多年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下,让刘永明明白了一个道理,群众不学法、不懂法、不用法是导致基层矛盾纠纷的一大根源,而这正是开展全民普法工作的必要和意义所在。
“从最初站在十字街头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到如今的广播电视直播,微信等新媒体法律知识宣传,我们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普法之路。”“四五”普法、“五五”普法到现在的“七五”普法、“八五”普法,刘永明一直致力于提高广大农牧民群众、在校学生及企业经营者打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始终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辖区乡镇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这些年,刘永明和同事采用最多的就是拿着法律宣传资料走村入户一边发放一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讲解,内容从最初的《农民法律知识读本》《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到现在的《民法典知识读本》,向广大群众宣传与他们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十九大、两会精神,民法典小知识,精准扶贫政策、疫情防范知识……”有效促进了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牢固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宣传教育效果显著。19年来,刘永明共累计参与发放《治安管理处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土地承包法》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5万余份(册),接受法律咨询4300余人次,受教育人数达7万余人,先后被包头市评为“五五”和“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工作者。
“春风化雨解忧清正廉洁为民”“公正务实调解真情真意理事”“尽职尽责心系百姓依法调解促进和谐”……在刘永明的办公室,抬眼看去,由年久稍有褪色的淡红色到几个月前新收到的鲜红色的锦旗挂满了一整面墙,上面的每一句称赞都是他19年来开展基层司法工作的真实写照。“我喜欢停在这里看看,这些是群众这些年来对我工作的认可,也是对我之后一如既往服务百姓的鞭策。”每天晚上下班关灯锁门前,刘永明习惯性地在这面墙下“楞个神”。
(肖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