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非法集资资产协调处置中心公告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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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66期:第13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6-18

法院公告

语音朗读:语音播报

刘海青:

本院受理原告新城区驰奈润滑油批发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8日

杨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8日

内蒙古中盛万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任伟与被告内蒙古中盛万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和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8日

张树森、孙艳:

本院受理原告岑梅诉被告张树森、被告孙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内0102民初77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8日

孙志宇:

本院受理的内蒙古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胡笳、史宪宇、郭静芳、孙志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对被执行人孙志宇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凤凰新城住宅小区12号楼17层1单元1702号房屋进行评估。现公告送达评估报告,内景通估字(2021)第0169号房地产鉴定估价报告书。估价结果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凤凰新城住宅小区12号楼17层1单元1702号房屋市场价值1352520元。本案现已进入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公告送达(2021)内0102执恢215号拍卖裁定书,通过淘宝网进行网络拍卖被执行人孙志宇所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路凤凰新城住宅小区12号楼17层1单元1702号房屋,评估价为1352520元,一拍降幅15%,一拍起拍价为1149642元,竞价增加幅度为5000元,保证金为130000元。一拍流拍将进行二次拍卖,起拍价降价15%。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8日

刘文燕、张海波:

本院受理原告内蒙古合和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文燕、张海波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内0104民初2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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