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讯 近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活动。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效俊主持活动并作“三个规定”学习宣讲。
宣讲中,王效俊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出台的背景、具体内容解读、政策界限、重要意义、全市法院在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取得的成效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讲解,并用一起起鲜活的正、反面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强化教育效果。2015年,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防止干预司法活动,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如有违反规定的,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统称“三个规定”。
王效俊强调,“三个规定”看似只是一项纪律措施和制度规定,实则是司法为民的客观要求,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必须持之以恒抓细抓长,并就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提出具体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坚持多措并举,健全完善长效防控体系;三是持续加大政法机关查纠整改力度,着力整治违反“三个规定”顽瘴痼疾;四是扩大社会宣传,营造依法依规办事、保障公平正义、纯洁司法环境的良好氛围。 (李雪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