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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66期:第02版 本期出版日期:2021-06-18

督导检查轨道交通场所 护航首府市民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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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讯近日,由自治区安委办副主任、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巴利平率队,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住建、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呼和浩特市轨道交通安全专项检查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

工作组成员检查了呼和浩特市地铁1、2号线新华广场站和地铁控制中心等轨道交通重点场所,了解轨道交通运营组织架构、线网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执行落实情况,检查轨道系统运行、设备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查阅企业安全管理相关资料。

检查结束后,工作组向呼和浩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和运营企业反馈督导检查情况,通报了发现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呼和浩特市及有关部门和企业深刻吸取其他地区轨道交通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举一反三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地铁保护区巡查和应急能力建设,确保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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