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讯 近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上门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案件。法官上门化解纠纷的做法,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9年10月,陈某与吴某微信联络卸货,卸货时,托盘侧翻,导致陈某从高空坠落,造成多处骨折。陈某多次与吴某协商赔偿问题,始终没能达成一致,遂诉至法院。
主审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吴某认为陈某与其是互相帮忙的合作关系,应酌情按照20%承担赔偿责任。主审法官通过认真剖析案件情节,阐明双方所负的法律责任,争议逐步减少,吴某答应筹措款项之后再签署调解协议。随后,主审法官带案上门调解,吴某当场支付部分赔偿款,并就剩余款项给付时间达成协议,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市中院立案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行“上门立案、上门调解、上门质证、上门问需、上门问法”工作举措,切实为当事人提供多元化的诉讼便利,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作风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闫励雅)